灞桥区开展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督导考核工作

为加强灞桥区各医疗机构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药师制度、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等相关政策的落实,2024年4月9日至4月16日,灞桥区卫健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抽调灞桥区级公立医院总药师,对灞桥区属区管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26家医疗机构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药物制度”督导考核及区属公立医院医药费用控制督导工作。

根据《灞桥区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方案》《灞桥区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考核标准》,主要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交流沟通的方式,重点从医疗机构网上采购、药品执行"两票制"情况、基药使用率、基药配备率、重点药品监管、宣传培训、群众满意度,总药师制度,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的监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考核评估。

检查过程中,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够按照加强对基本药物临床合理使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政策要求积极开展培训及政策宣传,制定完善药品的临床用药指南,在诊疗中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基本药物,定期开展药品处方点评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现场指导并要求立即整改。

通过督导考核,及时发现医疗机构对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现场进行反馈,督促立即整改,在全面有效的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的认知和支持的同时,将继续按照省、市对药品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大推力,消除阻力,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的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思路,注重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推进灞桥区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