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项目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高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浐灞国际港公共服务局,市属市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中医学术流派传承与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决定组织开展市级第二批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以下简称“流派工作室”)项目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范围

(一)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研究院(所)等。

(二)非政府举办的具有中医学术流派特色优势的医疗机构等。

二、申报项目范围

(一)具有独创的学术观点、特色的诊疗技术、疗效显著的理法方药的中医学术流派。

(二)中医内、外、妇、儿、针灸、推拿、骨伤、皮肤、五官等临床各科传承数代的临床学术流派。

(三)对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杂症疗效独特的民间医药流派。

(四)对中草药材独特炮制技术传承数代的中药炮制技艺流派。

三、申报及遴选条件

(一)流派条件

1.该流派至目前已传承三代以上并有明确传承脉络;

2.具有独特的流派学术思想或学术主张;

3.具有独特的流派临床诊疗技术和显著的临床疗效,或具有独特的中药炮制效果;

4.流派临床诊疗技术(中药炮制技术)仍广泛服务和应用于临床;

5.在申报所在区县(开发区)乃至全市范围内具有广泛影响和良好声誉;

6.拥有仍活跃在中医药临床一线、在行业内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积极开展流派学术传承和诊疗活动、能承担“流派工作室”建设任务的代表性传承人或主要传承人。

(二)代表性传承人条件

1.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能技艺,以家传或师承等形式全面、系统掌握并传承、应用和推广本流派学术思想或学术主张、诊疗技艺、特色用药15年以上(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时间点下同);

2.需受聘中医类别(含中西医结合类别,下同)或中药类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年以上;

3.在本流派及行业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4.能积极开展流派学术传承与推广活动,愿意培养流派传承后继人才。

(三)主要传承人条件

1.通过家传或师承学习本流派学术思想和临床技术(中药炮制技术)5年以上,被代表性传承人及本流派所公认;

2.较系统掌握本流派主要学术思想、诊疗技艺,并能熟练应用于临床;

3.具备中医执业医师(中药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

4.在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工作的,需受聘中医类别(中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在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工作的,需受聘中医(中药)中级类别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四)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足够时间、精力及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从事项目组织管理,原则上应由代表性传承人或主要传承人担任;

2.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五)政府举办单位申报条件

1.与本流派具有密切渊源关系,拥有代表性传承人或主要传承人;

2.具备较好的流派传承工作基础,临床广泛应用流派特色技术;

3.有明确的“流派工作室”建设目标、实施方案、预期成果、经费预算;

4.有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选,并可组建一支10人以上年龄、职称、专业、学历结构合理,致力于本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的团队;

5.可提供开展“流派工作室”建设所需的功能区域、技术平台、诊疗场所;确保在政策和人财物方面对项目建设给予保障、支持。

(六)非政府举办单位申报条件

1.与本流派具有密切渊源关系,拥有代表性传承人或主要传承人;

2.具备一定的流派传承基础,临床广泛应用流派特色技术;

3.有明确的“流派工作室”建设目标、实施方案、预期成果、经费预算;

4.有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选,并可组建一支5人以上致力于本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的团队;

5.可提供开展“流派工作室”建设所需的诊疗场所;确保在人财物方面对项目建设给予保障、支持。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

1.申报单位根据《西安市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填写《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2),市属市管单位进行初审后推荐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其他单位报各区县卫健局审核。

2.各区县卫健局按要求对本区县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各区县、各单位申报材料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申报书》一式5份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

(二)评审

对进入复审的申报单位,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答辩和综合评审。

(三)立项

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由市卫生健康委审批立项。

五、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卫健局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进行申报并组织填写《申报表》,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二)各单位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经查不实者将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刘智敏联系电话:029-86787709

电子邮箱:1402253953@qq.com

附件:1.西安市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2.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项目建设申报书(点击下载)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

西安市第二批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西安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中医传承与创新,发挥中医学术流派学术与临床特色优势,加快中医学术流派传承与复兴,培育一批学术影响深远、临床疗效显著、特色优势明显、传人梯队完备、辐射功能强大、资源横向整合的中医学术流派,探索建立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发展的创新模式,提升中医整体学术与临床水平,开创中医传承发展的新局面,我委将开展第二批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项目建设工作(以下简称“流派工作室”)。为做好流派工作室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中医学术流派是中医学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独特学术思想或学术主张及独到临床诊疗技艺,有清晰的学术传承脉络和一定历史影响与公认度的学术派别。

中医学形成发展的历史规律表明,“一源多流、流派纷呈”是中医临床与学术传承创新的基本特征,是贯穿于中医发展史的一个突出现象,是中医临床特色优势的体现,也是打造名医和培养高素质中医人才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快中医学术流派的传承与发展,充分发挥中医学术流派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推进中医传承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从更深层次揭示中医学术传承发展的内外部规律,开展流派工作室建设项目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建设原则

传承学术思想,发扬流派特色优势;立足临床实践,提高流派临床疗效;培养传承人才,打造流派人才群体;宣传特色文化,扩大流派辐射影响;整合传承资源,创新流派发展机制。

三、建设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传承三代及以上、临床疗效显著、学术特色鲜明、社会影响深远的中医学术流派。通过工作室建设,涌现一批流派学术成果,应用一批流派特色技术,建设一批流派示范门诊,培育一批流派传承人才,宣传一批流派特色文化,打造一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为我市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工作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四、建设任务

(一)加强学术整理,推动流派传承。

通过历代文献的挖掘整理,梳理流派传承脉络、完善流派学术思想、提炼流派诊疗技术,推动流派学术传承。

1.梳理流派传承脉络。深入挖掘整理流派历代传人传记及代表性著作、流派典籍、医话医论、方志记载、历史实物等文史资料,梳理清晰的流派传承脉络。

2.完善流派学术思想。比较历代传人学术观点、学术论著,探索流派思想学说的历史发展演化规律,挖掘对当代中医药学术发展具有开创性和指导意义的学术观点,进一步完善流派学术思想。

3.提炼流派诊疗技术。根据临床实际需要,突出流派优势病种的文献挖掘整理,提炼针对优势病种的流派特色诊疗技术。

4.挖掘流派文化特色。重点挖掘流派历代传承人各类社会活动、社会公益、医患沟通、医德医风等历史典故,彰显流派传统文化中蕴含的美德与特色。

5.挖掘炮制技艺,加强传承保护。已传承三代或五十年以上的炮制技艺,收集整理其传承源流、理论基础、关键技术及炮制要点、注意事项,形成文字资料;对擅长炮制的老药工进行登记,建立炮制药工名录,逐步开展炮制技术的挖掘;对于即将要失传的炮制技术、炮制场地进行保护,推动炮制技艺流派传承。

(二)提高临床疗效,加强推广应用。

加强对流派临床特色诊疗技术的总结、应用与推广,进一步提高临床疗效,扩大临床诊疗阵地。

1.开设流派示范门诊。积极开设流派示范门诊,将疗效显著的流派特色诊疗技术广泛应用于临床,加强临床总结,同时积极探索开发流派新的特色诊疗技术。

2.探索特色制剂开发。与科研、医药等相关机构开展合作研究,积极探索流派院内制剂、特色制剂、中药新药的开发应用。

3.加强特色技术推广。制定流派特色诊疗技术的推广应用方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推广应用。

4.加强临方炮制推广应用。积极推广临方炮制临床应用,将疗效显著、市面没有供应的具有炮制特色的中药饮片,通过临方炮制广泛应用于临床,加强临床用药疗效总结。

(三)加强人才培养,推动流派交流。

以构建一支理论功底深厚、诊疗技艺精湛的复合型流派传承人才队伍为目标,探索流派人才培养、学术发展的创新模式。

1.流派内学术传承与人才培养。以流派代表性传承人为主体确定数名导师,通过团队的临床跟师带教、典籍研读、临证思辨探讨、流派文化学习等方式,提升流派传人学术传承能力。

2.流派间学术交流与人才培养。组织开展流派间、地区间、学科间的导师交叉带教、进修学习、学术培训、科研合作、会议研讨与交流考察,促进流派学术资源的整合与互补。

3.多种形式弘扬流派学术。每年组织开展以流派学术思想或诊疗技艺为主题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或学术研讨会,大力弘扬流派学术思想,提升流派学术影响力。

(四)加强硬件建设,探索长效机制。

加强流派工作室条件建设,搭建开放平台,探索传承长效机制,促进流派可持续发展。

1.加强硬件条件建设。构建完善工作室必需的诊疗、研究场所与设施设备,加强流派文化设计与布局,创造可持续开展流派传承工作的相关条件。

2.建设流派基地网站。积极开展流派网站建设,通过网络平台宣传推广流派学术思想、历史文化、特色技术、传承团队、诊疗信息,为患者提供医疗咨询与解答,扩大流派辐射面与影响力。

3.探索流派传承机制。探索完善工作室建设和流派传承所需的人才引进、激励、考核制度;日常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跟师带教制度等传承制度;探索建立项目管理运行、专家咨询、绩效评价、政策保障等各类长效机制。

五、预期成效

(一)出版流派学术专著至少1部。

(二)开设流派示范门诊至少1个,且门诊量逐年递增;示范门诊内流派特色技术应用率达80%以上,诊治有效率达80%以上;区域外患者就诊比例大于30%。

(三)制定流派特色诊疗技术推广应用方案至少1个。

(四)培养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主要传承人至少1人;新增主要传承人2人以上、流派传承人5人以上。

(五)组织开展流派特色技术推广类省、市级或国家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至少3次。

(六)发表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七)探索开发流派中药制剂至少1种。

(八)中药炮制或者手法技艺申请非遗传承或国家专利技术1项。

(八)建设流派工作室网站或微信公众号1个,充分体现流派文化特色,有一定的患者咨询访问量。

六、项目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

七、组织管理与监督评估

(一)组织管理。

1.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的全面组织管理和政策协调。负责项目具体管理,组织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阶段考核、协调沟通、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

2.流派工作室承担单位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明确分管领导和管理部门,及时开展阶段考核、评估和指导工作。

3.流派工作室应并组建一支由项目负责人、流派代表性传承人、主要传承人及相关学科人才组成的流派传承团队,共同承担项目建设任务。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监督评估。

1.流派工作室承担单位应指派专人或成立专门的项目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项目组织申报、具体实施、日常管理、阶段考核、监督评估等工作。要建立管理档案,研究制定监督和考核办法,引进绩效考核机制。

2.流派工作室承担单位要加大投入,为流派工作室建设提供政策、人力、财力、场地、设备等各方面便利条件。

3.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工作目标的实现,合理分配、统筹使用项目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