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监管长效机制和公共场所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等相关规定,我市在住宿、沐浴、游泳和美容美发四类重点公共场所持续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我市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共对11012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信誉度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其中住宿场所3745家、沐浴场所725家、游泳场所175家、美容美发场所6367家,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2024年西安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结果.xls
温馨提示:市民朋友们在公共场所进行消费时,可以关注场所内悬挂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规范落实各项卫生措施,营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