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西安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卫生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6年度陕西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卫职称发〔2025〕3号)精神,现就西安市2026年度省级、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2026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6年7月4日—5日进行。各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专业。正高级、副高级各115个专业(附件1)。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在6月29日—7月5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陕西卫生人才网(sxwsrc.com.cn)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省级、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通过陕西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端口申报。考生在4月28日—5月22日期间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进行注册和填报报名信息,打印《考试报名表》,由本人签字,经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逐级报送。

1.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考生,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提交至西安考点。

2.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考生

(1)档案在西安市辖区内的考生,经用人单位资格审核后向申报人档案托管单位提交,档案托管单位复核后统一提交至西安考点。

(2)档案在西安市辖区以外的考生,经用人单位资格审核后,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向所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资料。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复核后统一提交至西安考点。(须增加提供附件2要求的考生提交材料第七项)。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安排。现场确认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5月25日,具体安排如下:

2026年5月21日—22日: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2026年5月25日:其余市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各区县(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才中心、其他档案托管部门。

2.确认地点。西安考点现场确认场地设置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西大街73号西安市妇幼保健院6楼会议室)。

3.说明事项

(1)本通知所指的现场确认是西安考点受理各申报机构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现场确认。

(2)西安考点不受理考生个人申报。请各单位和考生关注相应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档案托管机构发布的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间及材料要求。

(3)请各单位和申报机构做好工作安排,按时办理现场确认。西安考点资格复审完成后,将结果反馈各申报机构,由各申报机构负责向考生进行反馈和解释。考生须确保预留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三)报名费缴纳。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卫人发〔2023〕19号)规定,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西安考点考生报名费由各申报机构统一收取,并按市级财政要求缴交。

三、其他事项

(一)严格资格初审和申报推荐。考生所在单位应严格按照《陕西省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陕人社发〔2016〕46号)和《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西安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5〕338号)的标准要求,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予以推荐。西安考点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将不予增补。

(二)援外、援藏的专业技术人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援派期为1年及以上的援外、援藏专业技术人才,因援派任务不能返回参加考试的,由选派单位出具备案文件和相应证明资料,经西安考点审核后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人社厅备案,可免于参加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各医疗卫生机构直接向西安考点出具备案文件;其余市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人事管理隶属关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备案文件;各区县(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才中心提交的备案文件,应与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改部门)共同出具。

(三)考试与评审。考试通过人员申报评审时,必须符合评审当年相关文件要求。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参评人员时须按照评聘结合原则推荐,即推荐参评人数与空缺岗位数1:1,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评。

(四)考试内容主要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能力的考核,注重申报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与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和习题。

(五)对国家规定必须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

(六)考生涉及报名工作相关问题,请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属报名点。

附件:1.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申报资料要求

3.2026年度西安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申报简表

4.各报名点联系方式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日

附件1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专业编码

专业名称

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

临床医学专业:

001

心血管内科

临床

内科

002

呼吸内科

临床

内科

003

消化内科

临床

内科

004

肾内科

临床

内科

005

神经内科

临床

内科

006

内分泌

临床

内科

007

血液病

临床

内科

008

传染病

临床

内科

009

风湿病

临床

内科

011

普通外科

临床

外科

012

骨外科

临床

外科

013

胸心外科

临床

外科

014

神经外科

临床

外科

015

泌尿外科

临床

外科

016

烧伤外科

临床

外科

017

整形外科

临床

外科

018

小儿外科

临床

外科

019

妇产科

临床

妇产科

020

小儿内科

临床

儿科

026

眼科

临床

眼耳鼻咽喉科

027

耳鼻喉(头颈外科)

临床

眼耳鼻咽喉科

028

皮肤与性病

临床

皮肤病与性病

029

肿瘤内科

临床

内科

030

肿瘤外科

临床

外科

031

放射肿瘤治疗学

临床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专业编码

专业名称

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

临床医学专业:

032

急诊医学

临床

急救医学

033

麻醉学

临床

外科

034

病理学

临床

医学检验、病理

035

放射医学

临床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036

核医学

临床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037

超声医学

临床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038

康复医学

临床

康复医学

03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检验基础

临床

医学检验、病理

04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

临床

医学检验、病理

04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

临床

医学检验、病理

042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

临床

医学检验、病理

043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

临床

医学检验、病理

044

临床营养

临床

内科、外科

063

普通内科

临床

内科

064

结核病

临床

内科

065

老年医学

临床

内科

066

职业病

临床

职业病

067

计划生育

临床

计划生育

068

精神病

临床

精神卫生

069

全科医学

临床

全科医学

093

妇女保健

临床

妇产科

094

儿童保健

临床

儿科

119

介入治疗

临床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120

重症医学

临床

重症医学

125

疼痛学

临床

内科、外科、康复医学

口腔医学专业:

021

口腔医学

口腔

口腔

022

口腔内科

口腔

口腔

专业编码

专业名称

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

口腔医学专业:

023

口腔颌面外科

口腔

口腔

024

口腔修复

口腔

口腔

025

口腔正畸

口腔

口腔

预防医学专业:

083

职业卫生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

084

环境卫生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

085

营养与食品卫生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

086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

087

放射卫生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

088

传染性疾病控制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

089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

090

寄生虫病控制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

091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

092

卫生毒理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

093

妇女保健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

094

儿童保健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

103

地方病控制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

中医专业:

071

中医内科

中医

中医

072

中医外科

中医

中医

073

中医妇科

中医

中医

074

中医儿科

中医

中医

075

中医眼科

中医

中医

076

中医骨伤科

中医

中医

077

针灸科

中医

中医

078

中医耳鼻喉科

中医

中医

079

中医皮肤科

中医

中医

080

中医肛肠科

中医

中医

专业编码

专业名称

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

中医专业:

081

推拿科

中医

中医

113

全科医学(中医类)

中医

全科医学(中医)

114

中医肿瘤学

中医

中医

中西医专业:

115

中西医结合内科

中西医

中西医结合

116

中西医结合外科

中西医

中西医结合

117

中西医结合妇科

中西医

中西医结合

118

中西医结合儿科

中西医

中西医结合

护理专业:

047

护理学

护理


048

内科护理

护理


049

外科护理

护理


050

妇产科护理

护理


051

儿科护理

护理


121

中医护理

护理


药学、中药学专业:

045

医院药学



046

临床药学



110

药物分析



082

中药学



卫生技术专业:

052

病理学技术



053

放射医学技术



054

超声医学技术



055

核医学技术



056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57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



058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



专业编码

专业名称

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

卫生技术专业:

05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



06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



06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



070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95

微生物检验技术



096

理化检验技术



097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098

病案信息技术



099

口腔医学技术



100

医学工程



108

消毒技术



109

输血技术



111

心电图技术



112

脑电图技术



128

心理治疗



备注

1.报考045、046、110专业,须具有药学(中级)资格或相应专业副主任药师资格。报考082专业,须具有中药学(中级)资格或中药学副主任药师资格。

2.报考039-043专业,须具有临床医学检验学(中级)或临床医学检验副主任医师资格。

3.报考医学技术类专业的人员,须具有报考专业相应中级或副主任技师资格。其中报考057-061以及070专业,须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中级)或医学检验技术副主任技师资格。

附件2

申报资料要求

一、考生提交资料

(一)《考试报名表》原件(需工作单位和档案存放单位盖章);

(二)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现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报临床、口腔、公卫、中医类别职称考试人员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执业医师证或护士执业证(执业证须复印完整,所有盖章页面均须提供复印件;新版证书请仔细核对注册信息,如注册地点打印在备注页的,也须一并复印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六)学历证书(全部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提交从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即申报学历)的全套完整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在线验证截止时间须超过2026年6月30日。2000年之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无法通过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上传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表,或毕业登记表)。

(七)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内档案在西安市辖区以外的考生:须增加提供与档案托管机构之间的正规托管协议或托管凭证。须增加提供在西安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截止考试报名当月缴费时长不少于6个月)。

以上所提供复印件均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上级主考机构对所提交的材料产生异议时,申报单位须配合上级主考机构进行复核。

二、申报机构提交材料

(一)推荐文件

推荐参加考试的正式文件或委托函,应注明被推荐人是否在编、是否符合参加考试条件以及推荐意见等内容。须注明仅符合申报基层高级职称条件的考生。

各区县(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才中心提交的委托函,应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改部门)共同出具;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市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人事管理隶属关系,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

(二)2026年度西安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申报简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详见附件3);

(三)考生报名资料(按花名册顺序排列)。

(四)各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携介绍信统一向西安考点提交资料。

附件3

2026年度西安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申报简表

报送机构(盖章)

报送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所属

单位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

学历情况

现职称情况

报考情况

转换或确认

备注

申报学历

所学专业

聘用科室

专业

级别

级别

代码

专业

1















2















3















4















5















6















7















附件4

报名点联系方式

一、各级开展报名业务的人才服务中心

受理档案存放在本市相应人才服务中心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从业考生及其他有关考生报名。

人才服务中心业务咨询电话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029-88360286

西安市新城区人才服务中心

029-87410456

西安市碑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29-89658990

西安市莲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29-84283978 029-84283935

西安市雁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29-81160031

西安市灞桥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29-83519213

西安市未央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综合服务中心

029-86259845

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29-85294016

西安市临潼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29-83962960 029-83818073

西安市高陵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29-86914978

西安市阎良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综合服务中心

029-86864771

西安市鄠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29-84814074 029-84815412

蓝田县人才服务中心

029-82738104

周至县人才服务中心

029-87114048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29-88333626

西安曲江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29-81211801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29-86517869

陕西省西咸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29-33585501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29-89108551

西安国际港务区人才服务中心

029-83620281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科技创新与人才服务中心

029-81576195

二、各区县(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受理其直属单位在职职工(含聘用职工)报名。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业务咨询电话

西安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局

029-87444817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029-89625367

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

029-87349313 029-87349305

西安市雁塔区卫生健康局

13324532544

西安市灞桥区卫生健康局

029-83529663

西安市未央区卫生健康局

029-86267802

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健康局

029-85290461

西安市临潼区卫生健康局

029-83986030

西安市高陵区卫生健康局

029-86919902

西安市阎良区卫生健康局

029-86205374

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健康局

029-62783330

蓝田县卫生健康局

029-82721294

周至县卫生健康局

029-87116223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029-81131931

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029-33357965

西安浐灞国际港公共服务局

029-8807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