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报送2019年度西安市卫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市级有关单位、委直属单位、市人才中心、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及人才中心、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报送2019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陕卫职称函〔2020〕1号)要求,现将西安市2019年度卫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报送时间安排:

2月1日

委直属单位

2月3日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卫生健康局

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市人才中心、各区县人才中心

2月4日

材料补充

2月5日

材料补充

二、报送材料地址:西安市妇幼保健院5楼档案室(莲湖区西大街73号)。

三、为不影响评审材料的报送,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报送评审材料,逾期将不予安排。

四、由于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比较紧,请各单位对上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不得上报,以确保接收进度。

联系电话:029-87259284

附件: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2日


附件

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一、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申报条件进行申报,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得上报。

二、申报材料必须整齐、全面

(一)单位需报送材料要求。

1.委托评审文件:各市有关单位、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及人才中心,需由区县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局出具推荐评审委托函,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须提交推荐评审文件。委托函及推荐文件说明被推荐人的姓名、参加评审的系列、专业、级别、推荐理由及公开监督情况。委直属单位还需说明岗位情况、人员是否借调等,非正式文件不予认可。

2.《岗位设置情况统计表》: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需填写《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设置情况统计表》。

3.《陕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单位对报送的各项材料,须严格按《陕西省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实施办法》审核,并在材料袋背面粘贴《陕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且如实填写监督内容,并将公示及监督情况填入个人评审表单位意见栏内。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个人须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提交个人签字和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的《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应以单位为单位装订,无需放入参评人员材料袋内)。

5.《陕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简表》:单位根据《<申报简表>填表说明》,按中医、西医别分别填写。

申报单位在报送《申报简表》时,还需报送电子版,文件格式按《申报简表》的内容和格式,在Windows下用Excel编写。填写的内容务必准确无误,简表信息是办理证书的依据,由主管单位职改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凡填写不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后果自负。

6.《陕西省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表中“基层单位和呈报单位意见”栏内应写明“同意推荐×××同志晋升×××专业×××任职资格”;此外还应注明单位推荐形式、结果和公示情况。(评审表及量化考核表必须用A3纸打印对折装订)

7.《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核表》一份。

(二)个人需报送材料要求。

报送的材料须是任现职期间的材料,评现职使用过的材料不能再使用;材料可打印或用钢笔书写,字迹工整,易于辨认。

1.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必须按《陕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规范的专业名称及代码申报。报考专业代码为001-060、086-100、102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专业及节育技术专业参评人员,还需提供执业医师证书及注册证书。

2.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及注册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近5年)、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3.申报人员提交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病历五份、专题工作报告两份(病例材料提供要求见附件7)。

4.报送材料要求一人一袋,袋面粘贴《评审材料目录》,填清材料的内容及数量。材料袋必须结实耐用,确因材料较多需要一人多袋的要进行捆扎,并在每份材料袋正面侧面注明姓名和单位。

5.报送参评科研成果原件一份,在科研成果发表页注明“参评”字样,并经所在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提供的论文,非中文类语言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版译文)。

下列情况不能作为参评论文申报:

(1)增刊、特刊、专刊、综合版及电子网络版等发表的论文。

(2)综述、个案报道(指3例及以下个案报道)。

(3)境外、港澳主办的中文刊物以及繁体字印刷的刊物中发表的论文。

(4)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及提前出版的刊物中登录的论文。

6.计算从事本专业年限、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证书颁发、论文发表、科研成果获奖、科研课题结题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及装订顺序。

1.提交以下原件: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副高职称证、聘任证明表、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科研成果或论文、病历、专题报告、《评审表》3份、《量化考核表》1份、其他荣誉证书、表格。

2.推荐文件或委托评审函、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除外,其他材料按“证件原件(单独使用透明袋集中封装)→聘任证明表→科研成果或论文→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其他荣誉证书、表格→病历5份(专项技术报告2份)→评审表3份→量化考核表1份”的顺序装入材料袋内。

3.申报人提交的所有材料,除评审表、量化考核表、病历、专项技术报告外,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① 复印件目录(申报人自制)

② 科研成果或论文复印件

③ 身份证、任职资格证(含资格证、执业证、副高职称证。需复印所有页面内容)、聘任证明表

④ 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⑤ 其他荣誉证书、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