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报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高新区文旅健康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要求,2020年6月4日,由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阎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第五医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进行了双随机督导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被检查的2家单位都按要求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阎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了专业流调队伍,并能积极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发、审核、管理,定期开展传染病信息收集、分析、反馈;定期开展本辖区相关工作的培训及业务指导。市第五医院建立了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积极开展知识培训,并进行了相关应急演练。

二、存在问题

阎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举报、咨询热线,但是未通过公众媒体或网络向社会公布,影响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责任单位或报告人培训侧重于传染病疫情的网络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知识培训内容占比较少。市第五医院治未病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以及临床科室传染病报告监督审核工作,但该科室未将感染性疾病科门诊的门诊日志列入日常检查审核范围,自查工作存在盲区;质控科负责对接、配合疾控部门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但日常相关工作记录在科室同志个人的工作日志本上,未形成科室工作记录资料。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进行了反馈,要求上述被检单位完善日常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能力。

(一)高度重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工作,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强化其报告的责任意识。

(二)加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知识宣传力度,按规定设置咨询举报电话,提高全民公共卫生安全意识。

(三)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处置等相关制度。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