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西安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告知书

一、考前准备

1.考生应提前通过本人手机关注“健康陕西公众服务”微信公众号申领“陕西健康码”或使用“西安市民一码通”微信小程序申领“西安市个人电子识别码”,持续关注个人健康状态。

2.在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可能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3.考试当天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途中须做好个人防护。自驾车考生请自行安排好车辆停放事宜,考点禁止考生车辆入内。

二、进入考点

1.考生应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并做好以下准备:一是提供《既往14天健康监测表》统一交考点入口工作人员查验。二是扫描考点二维码为“绿码”(未携带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持“红色码”人员禁止进入考点。三是测温低于37.3℃。

2.考点设置临时隔离点与隔离考场,连续三次测量体温超过37.3℃的考生,在临时隔离点进行观察,经医务人员健康评估,送二级以上设置发热门诊的医院排查诊断或符合考试条件的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中风险地区来西安参加考试人员,除满足上述要求外,需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高风险地区来西安参加考试人员,除满足上述要求外,需提供考前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考生,须提前到二级以上设置发热门诊医院就医,并携带诊断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过程中

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本人报告体温异常等可疑症状,且无考前7天内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的考生,经考点现场保障医护人员健康评估,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将被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转送二级以上设置发热门诊的医院诊断或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四、温馨提示

1.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已知悉相关事项和防疫要求。如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湿巾等,考试过程中尽可能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排队等待时,人员间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附件:既往14天体温监测表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