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拟设置西安爱琳特康复医疗中心的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委《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我委拟设置1所医疗机构,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西安爱琳特康复医疗中心

1.类  别: 康复医疗中心

2.选  址: 西安市曲江新区临水路268号正荣彩虹谷4号楼

3.设置单位:西安爱琳特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4.拟任法定代表人:李西琴

5.所有制形式:私人

6.经营性质:营利性

7.床位:10张

8.服务对象:社会

9.诊疗科目:儿科、儿童保健科(儿童生长发育专业、儿童心理卫生专业、儿童康复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

10. 投资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可在公示期限内将书面意见递交到西安市政务中心市卫生健康委服务窗口,利害关系人递交的书面意见应当写明具体理由,说明利害关系,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依法对利害关系人提交的书面意见进行审查,并做出回复。

公示期:2020年11月2日- 11月6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西安市政务中心市卫健委服务窗口

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95号

电话: 029-86785021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