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西安城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港务区分公司《催告书》送达公告

西安城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港务区分公司(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瑞斯丽悦庭2栋1单元0353室;法定代表人:柴朝,男,38岁,汉族):

你单位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2年5月31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西港卫医罚〔2022〕00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西港卫医催告〔2022〕002号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领取催告书文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5000元和加处罚款5000元缴至西安国际港务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3700020529089241502工行北大街支行营业室)。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进行陈述和申辩。

特此公告。

承办单位: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人员:吴文平、史存利

联系电话:029-83620871

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区大道6号107办公室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