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

一、进入:

(一)对西安口岸入境目的地为外省的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第1、4、7、13天进行核酸检测,其中第13天要求核酸平行检测+抗体检测,“点对点”送至离陕交通工具。

(二)对目的地为我省的入境人员,实施21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措施,即在西安口岸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满后,本省外市的,由目的地城市“点对点”闭环接回;目的地为西安市的,继续在市级入境隔离场所集中隔离至21天,由目的地所在区县点对点接回并落实7天居家隔离。

(三)对外省口岸隔离期满返回西安人员,由各区县、开发区指挥部“点对点”闭环接回,补足21天集中隔离,后继续落实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四)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返人员,落实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措施和2次核酸检测。

(五)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不含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来返人员,落实居家隔离14天的措施和2次核酸检测。

(六)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和重点边境省份来返人员实施健康监测14天和1次核酸检测等措施。

(七)自8月13日零时起,对省外新入我市人员实行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措施。

二、出行交通:

1.民航、铁路:进、出站需佩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来陕需查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公路:西安市目前在24个冷链运输查控点启动了疫情防控观察服务工作。(1)必须查验核查对象通讯大数据行程卡,验证健康码(国家健康码、陕西省健康码和西安市健康码均可)。(2)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来陕返陕人员,移交站点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人员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居住地不在站点属地的,由居住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派人点对点接回,落实集中隔离措施。(3)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不含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来陕返陕人员,移交站点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人员点对点送回社区落实居家隔离和健康服务措施,居住地不在站点属地的,由居住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派人点对点接回,落实居家隔离措施。(4)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不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来陕返陕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由站点向其派发温馨提示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