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计生、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拟订全市卫生计生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编制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卫生应急预案、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卫生应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报送工作。
(四)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五)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防治监督;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六)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七)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负责医疗广告监督与管理。
(八)负责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九)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一)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落实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二)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三)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四)完善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五)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负责外国医疗团体、港澳台医师(医疗团体)在我市短期行医的审批、核准。
(十六)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七)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和聘任考核工作。组织医疗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研成果审定、普及和应用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干部保健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医疗障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力打造卫计铁军。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2.加强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
3.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
(二) 加快建设“健康西安”,全方位、全周期维护群众健康。
4.全面实施“健康西安”战略。
5.强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
6.坚持不懈抓好疾病防控。
7.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三)继续深化综合医改,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8.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9.巩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
10.进一步健全医保体系。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加大大病保障力度。
11.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
12.规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
(四)努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不断丰富服务内涵。
13.继续改善医疗服务和质量。
14.增强基层服务能力。
15.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
16.加快“智慧医疗”体系建设。
17.深化医养结合工作。
(五)深化计生服务管理改革,提升计生家庭保障能力。
18.积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19.深化计生服务管理改革。
20.增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六)强化支撑和保障,促进事业科学快速发展。
21.推进医疗卫生供给侧改革。
22.加强科研和人才队伍建设。
23.深入推进“行政效能革命”。
24.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25.强化财务保障。
26.统筹做好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7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备注 |
1 | 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机关) | 行政单位 | 由于市中医药管理局、市人口抽样调查队和市干部保健局与委机关合署办公,且无财务人员,其2018年收支预算纳入委机关部门综合预算中。 |
2 |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 | 参公事业单位 | |
3 | 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全额事业单位 | |
4 | 西安市卫生学校 | 全额事业单位 | |
5 | 西安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 | 全额事业单位 | |
6 | 西安市学会管理办公室 | 全额事业单位 | |
7 | 西安市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 全额事业单位 | |
8 | 西安市妇幼保健院 | 全额事业单位 | |
9 | 西安急救中心 | 全额事业单位 | |
10 | 西安市健康教育所 | 全额事业单位 | |
11 | 西安市第一实验幼儿园 | 全额事业单位 | |
12 | 西安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 全额事业单位 | |
13 | 西安市计划生育协会 | 全额事业单位 | |
14 | 西安市中心血站 | 差额事业单位 | |
15 | 西安市中心医院 | 差额事业单位 | |
16 | 西安市红会医院 | 差额事业单位 | |
17 | 西安市第一医院 | 差额事业单位 | |
18 | 西安市第三医院 | 差额事业单位 | |
19 | 西安市第四医院 | 差额事业单位 | |
20 | 西安市第五医院 | 差额事业单位 | |
21 | 西安市第八医院 | 差额事业单位 | |
22 | 西安市第九医院 | 差额事业单位 | |
23 | 西安市胸科医院 | 差额事业单位 | |
24 |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 差额事业单位 | |
25 | 西安市儿童医院 | 差额事业单位 | |
26 | 西安市中医医院 | 差额事业单位 | |
27 | 西安市阎良铁路医院 | 差额事业单位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054人,其中行政编制100人、事业编制10954人;实有人员10314人,其中行政118人、事业1019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879人。具体如下: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1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不含汽车)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523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4辆(市中心血站购置采血房车1辆,血液运输冷藏车3辆;西安急救中心购置院前急救车7辆;市第八医院购置救护车1辆;市胸科医院购置电动巡逻车1辆;市红会医院购置医用电动转移车1辆);安排购置大型设备108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现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0763.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70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有原则,2018年安排总收入和总支出预算均为946,650.67万元,比2017年的835,461.39万元,增加111,189.28万元,增长率13.31%。收支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随着引进第四医大学高层次卫生人才、医疗设备更新及就医环境改善,我委直属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使得医疗收入预算增长109,745.37万元;随着医疗收入的增长,医疗支出相应增长。
(二)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1,463.41万元,比2017年的139,999.5万元增加1,463.91万元,增长率1.0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 从2018年起,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由养老中心移交给行政事业单位发放;
2.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扩大;
3. 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年度综合目标奖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提高;
4.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我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市财政局用政府性基金安排“西安市医养结合试点扶持项目”经费7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金额为140,763.41万元,比2017年的139,999.50万元增加763.91万元,增长率为0.55%。增长的主要原因:
⑴从2018年起,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由养老中心移交给行政事业单位发放;
⑵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扩大;
⑶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年度综合目标奖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提高。
2.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140,763.41万元,比2017年的139999.50万元增加763.91万元,增长率为0.55%。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具体如下:
西安市卫计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明细与2017年预算对比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名称 |
2018年预算 |
2017年预算 |
2018年比2017年增长率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140763.41 | 69149.69 | 71613.72 | 139999.50 | 52350.98 | 87648.52 | 0.55% | 32.09% | -18.29% |
教育支出 | 3032.22 | 2645.59 | 386.63 | 2350.14 | 1979.14 | 371.00 | 29.02% | 33.67% | 4.21% |
普通教育 | 1049.66 | 824.03 | 225.63 | 821.29 | 631.29 | 190.00 | 27.81% | 30.53% | 18.75% |
职业教育 | 1982.56 | 1821.56 | 161.00 | 1528.85 | 1347.85 | 181.00 | 29.68% | 35.15% | -11.05%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443.80 | 10443.80 | 10412.26 | 10412.26 | 0.30% | 0.30%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0443.80 | 10443.80 | 10412.26 | 10412.26 | 0.30% | 0.30% | |||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 120726.72 | 49499.63 | 71227.09 | 122682.05 | 35549.27 | 87132.78 | -1.59% | 39.24% | -18.25%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 3459.42 | 2351.27 | 1108.15 | 2918.86 | 1997.46 | 921.40 | 18.52% | 17.71% | 20.27% |
公立医院 | 52433.69 | 39088.79 | 13344.90 | 59513.02 | 27791.51 | 31721.51 | -11.90% | 40.65% | -57.9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4475.06 | 4475.06 | 5187.69 | 5187.69 | -13.74% | -13.74% | |||
公共卫生 | 26502.16 | 7952.97 | 18549.19 | 23606.69 | 5760.30 | 17846.39 | 12.27% | 38.07% | 3.94% |
中医药 | 695.00 | 695.00 | 1053.00 | 1053.00 | -34.00% | -34.00% | |||
计划生育事务 | 6561.19 | 106.60 | 6454.59 | 5417.79 | 5417.79 | 21.10% | 100.00% | 19.14% |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8450.00 | 8450.00 | 7450.00 | 7450.00 | 13.42% | 13.42% | |||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 | 17800.00 | 17800.00 | 17500.00 | 17500.00 | 1.71% | 1.71% | |||
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 350.20 | 350.20 | 35.00 | 35.00 | 900.57% | 900.57% | |||
住房保障支出 | 6560.67 | 6560.67 | 4410.31 | 4410.31 | 48.76% | 48.76% | |||
住房改革支出 | 6560.67 | 6560.67 | 4410.31 | 4410.31 | 48.76% | 48.76% |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44.74 | 144.74 | -100.00% | -100.00% | |||||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 | 144.74 | 144.74 | -100.00% | -100.00% |
⑴ 2018年安排“教育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032.22万元,比2017年的2350.14万元增加682.08万元,增长率29.02%。其中基本支出2645.59万元,比2017年的1979.14万元增加666.45万元,增长率33.67%;项目支出预算386.63万元,比2017年的371万元增加15.63万元,增长率4.2%。变化原因:
① 基本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绩效工资提高发放标准,2018年安排给市第一实验幼儿园和市卫生学校的基本支出预算增加“绩效管理专项”经费;
② 项目支出预算增加的原因是 2018年给市第一实验幼儿园安排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支出预算225.63万元,比2017年的190万元增加35.63万元;由于市卫生学校预算上缴国库管理的房租收入减少,2018年用纳入国库管理的房租收入给市卫生学校安排的校园维修项目比2017年减少20万元。
⑵ 2018年安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20,726.72万元,比2017年的122682.05万元减少1955.33万元,减少率1.59%。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9499.63万元,比2017年的35549.27万元增加13950.36万元,增长率39.24%;项目支出71227.09万元,比2017年的87132.78万元减少15905.69万元,下降率18.25%。变化原因:
① 基本支出预算增长的原因是我市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年度综合目标奖和其他事业单位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提高,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中增加了“绩效管理专项”经费;
② 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2017年给西安市第三医院安排10000万元的“新建医院设备购置”项目经费,由于3年期限已到,2018年不再安排此项经费;二是市财政局2017年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2017年给西安市中医医院、市胸科医院和市精神卫生中心3所整体搬迁医院安排搬迁补助各1000万元,合计3000万元,由于3年期限已到,2018年不再安排此项经费;三是为支持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市财政局2017年安排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项目经费5000万元;在安排2018年部门预算时根据2017年省上出台的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补助政策安排委直属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收入补助经费1350万元;四是市财政局2018年安排“中医事业发展”项目资金695万元,比2017年的1053万元减少358万元。
⑶ 2018年安排“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560.67万元,比2017年的4410.31万元增加2150.36万元,增长率48.76%。增长原因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扩大。
⑷ 2018年未安排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科目支出预算,比2017年的144.74万元减少144.7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安排“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44.74万元,为我市“升级‘120’系统”项目经费。由于该项目2017年底还没有完成政府招标,2018年没有安排此项经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140,763.41万元,比2017年的139999.50万元增加763.91万元,增长率为0.55%。按照经济科目分类支出预算如下:
经济科目名称 |
2018年预算 |
2017年预算 |
2018年比2017年增长率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140,763.41 | 69,149.69 | 71,613.72 | 139,999.50 | 52,350.98 | 87,648.52 | 0.55% | 32.09% | -18.29% |
工资福利支出 | 64,792.39 | 64,572.39 | 220.00 | 47,370.97 | 44,570.97 | 2,800.00 | 36.78% | 44.88% | -92.14%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60,299.83 | 1,298.02 | 59,001.81 | 65,298.88 | 1,265.76 | 64,033.12 | -7.66% | 2.55% | -7.86%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309.28 | 3,279.28 | 30.00 | 7,444.25 | 6,514.25 | 930.00 | -55.55% | -49.66% | -96.7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300.00 | 300.00 | 100.00% | 100.00% | |||||
资本性支出 | 11,864.91 | 11,864.91 | 19,885.40 | 19,885.40 | -40.33% | -40.33% | |||
其他支出 | 197.00 | 197.00 | 100.00% | 100.00% |
⑴ 2018年安排“工资福利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4792.39万元,比2017年的47370.97万元增加17421.42万元,增长率36.78%。增长的主要原因:
①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增(人年均2.4万元,对于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和全额事业单位财政全额予以补助,对于差额事业单位财政按36%予以补助),市财政局2018年在“工资福利支出”中安排“绩效管理专项”12375万元;
② 2017年和2018年部门预算对于“住房公积金补助”核算的经济科目不同: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6560.67万元在“工资和福利支出”科目核算,2017年部门预算将“住房公积金补助”4410.31万元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核算。
⑵ 2018年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0299.83万元,比2017年的65298.88万元减少4999.05万元,下降率7.66%。其中:基本支出1298.02万元,与2017年的1265.76万元基本持平;项目支出59001.81万元,比2017年的64033.12万元减少5031.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
① 市财政局按照财政补助政策2018年安排“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收入财政补助”项目资金1350万元,比2017年市财政局在财政补助政策出台前预留安排的5000万元减少3650万元;
② 市财政局2018年安排“中医事业发展”项目资金695万元,比2017年的1053万元减少358万元;
③ 市财政局2017年给市中医医院、市胸科医院和市精神卫生中心3所整体搬迁医院各安排搬迁补助经费1000万元,合计3000万元,由于3年补助期限到期,2018年预算没有再安排此项目,从而使得2018年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支出预算减少3000万元;
④ 由于我市对于65周岁老人免费体检增加检查项目,2018年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资金”3800万元,比2017年的2300万元增加1500万元;
⑤ 由于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人数增加,2018年安排“城市职工独生子女父母补助”1400万元,比2017年的1000万元增加400万元;“城市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200万元,比2017年的150万元增加50万元;
⑥ 2018年安排“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 ”1200万元,比2017年的1135万元增加65万元;
⑦ 2018年安排“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和保健对象医疗费”8300万元,比2017年的7300万元增加1000万元;
⑧ 2018年安排“西安市第二医院奥贷还本付息项目”200万元,比2017年减少70万元;
⑨ 2018年预算新增“西安市健康扶贫专项资金”341万元;
⑩ 市财政局按照市县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分离的原则,安排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时,将2017年预算安排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推进基层计生工作转型项目(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机构)与乡镇(街道)计生服务站融合)”项目支出预算40万元、“ 出生人口实名登记补助资金”项目支出预算55万元、“二胎优质服务补助资金”项目支出预算150万元、“双女户节育节扎奖励资金”项目支出预算24万元、“ 西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项目支出预算200万元取消。
⑶ 2018年安排“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支出预算3309.28万元,比2017年的7444.25万元减少4134.97万元,减少率为55.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7年和2018年部门预算对于“住房公积金补助”核算的经济科目不同: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6560.67万元在“工资和福利支出”科目核算,2017年部门预算将“住房公积金补助”4410.31万元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核算。
⑷ 2018年安排“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三个经济科目支出预算12361.91万元,比2017年的19885.40万元减少7523.49万元。减少率37.83%。减少的原因:
① 市财政局根据市财政专题会议精神,2017年给市第三医院安排“新建医院设备购置”补助经费10000万元,由于3年期限到期,2018年不再安排该项目资金,使得2018年“资本性支出”科目比2017年减少10000万元;
② 由于委系统差额预算单位工资总额增加,市财政局按照工资总额20%为委直属医院安排的基础设施改造、信息化建设和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相应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0万元,该支出预算为2018年新增项目。增加原因: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6〕78号)和《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市卫计发〔2017〕269号)精神,为做好西安市创建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市工作,市财政局用“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安排“西安市医养结合试点扶持项目”资金 7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支出预算801.46万元,比2017年的712.01万元增加89.45万元,增长率12.56%。其中:
1. 2018年委系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2.91万元,比2017年预算412万元减少69.09万元,下降率16.77%。具体如下:
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44万元,与2017年持平。
⑵ “公务接待费”预算26.91万元,与2017年预算27万元基本持平。
⑶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72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比2017年预算341万元减少69万元,下降率为20.23%。
“三公”经费预算减少的原因是委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开展厉行节约活动。
2.2018年委系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会议费”预算107.96万元,比2017年预算78.7万元增加29.26万元,增长率37.18%。会议费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⑴ 为深化西安地区卫生综合改革,及时传达最新医改政策,积极在先进区县开展医改先进经验推进现场会,2018年预算安排“西安地区卫生综合改革会议费”比2017年增加6.5万元;
⑵ 为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技术职称问题,2018年国家将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从西安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中分离出来单独评审,从而使得“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和“西安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会议费比2017年增加16.5万元;
⑶ 为提高我市公民健康素养,西安市健康教育所2018年安排“公民(农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和“健康教育工作”推进会议费支出预算5.5万元,该单位2017年会议费预算为零。
3.2018年委系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培训费”预算350.59万元,比2017年预算221.31万元增加129.28万元,增长率58.42%。2018年“培训费”预算增加的原因是为提高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业务水平,提升基层医疗单位服务能力,2018年将加大对基层卫生人员业务水平的培训。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050.89万元,比2017年的1495.87万元增加555.02万元,增长率37.10%。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54.33万元,比2017年的1400.16万元增加754.17万元,增长率50.4%。工资福利支出增长原因如下:
⑴ 2018年部门预算将“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230.38万元列为“工资福利支出”经济科目,而2017年部门预算将“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131.9万元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济分类科目。预算口径的差异使得委机关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比2017年增加230.38万元;
⑵ 随着行政机关年度综合目标奖提高,2018年预算中为委机关安排“绩效管理专项”支出预算496.8万元;
⑶ 为落实国家人事部印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精神,2018年预算中为委机关安排“ 带薪年休假经费”支出预算32.16万元;
⑷ 根据2017年在职人员工资表核算,2018年安排机关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支出预算1170.14万元,比2017年的1175.62万元减少5.48万元;
⑸ 2018年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224.85万元,比2017年的224.54万元增加0.31万元。
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1.91万元,比2017年的179.42万元减少57.51万元,减少率为32.13%。委机关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⑴ 2018年部门预算将“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230.38万元列为“工资福利支出”经济科目,而2017年部门预算将“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131.9万元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济分类科目。由于预算口径变化,使得委机关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比2017年减少131.9万元;
⑵ 从2018年起,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离休费由养老中心移交给管理单位发放,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中增加离休费支出73.19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263万元,比2017年的259.38万元增加3.62万元,增长率为1.4%。增长原因为市财政局调整了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委系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9,416.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63,734.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6378.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9303.76万元。
八、部门预算中专业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是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由单位发放的离休人员离休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伤残人员、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购买商品的服务的支出。
4.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附件: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表1-13)(点击下载)
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