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西安市卫生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全民健康素质的提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了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西安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加快我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在总结回顾“十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和四化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己任,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五”规划实施情况(2004年数据)
(一)居民健康指标
全市总人口725万人,出生率10.1‰,死亡率5.6‰,自然增长率4.5‰;婴儿死亡率10.03‰,孕产妇死亡率46.06/10万;平均期望寿命73.07岁,其中男性71.11岁,女性75.38岁。
(二)疾病预防与控制
全市法定报告传染病总发病率609.06/10万,无甲类传染病发生。报告乙类法定传染病17种,其中发病率居前5位序次为:病毒性肝炎、痢疾、肺结核、淋病、麻疹。报告传染病死亡病例6种,死亡率0.81/10万,病死率为0.13%;全市计划免疫“四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接种率85%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8.2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9.32%,妇女病普查率38.60%,产妇住院分娩率93.65%。
(三)卫生资源状况(不含军队)
1.卫生机构:全市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5054个。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3634个,营利性医疗机构1378个,其他卫生机构42个。全市卫生机构按机构类型分:医院30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29个,乡镇(街道)卫生院192个,门诊部179个,诊所、医务室1637个,急救中心1个,采供血机构2个,妇保院(站)15个,疗养院4个,村卫生所(室)2639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8个,卫生监督机构15个,健康教育所2个。
2.床位:全市卫生机构设床位3.29万张,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94万张,营利性医疗机构0.35万张。医院2.90万张(含妇保院),卫生院0.24万张。平均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病床4.33张。
3.卫生人员:全市共有卫生人员(不含村卫生室)5.11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03万人,占78.80%;全市平均每千人口有卫生技术人员5.56人;每千人口有医师2.32人,护理人员1.86人。
全市农村村级卫生人员4563人,其中:执业医师297人(占6.51%);乡村医生4075人(占89.30%);卫生员191人(占4.19%
(四)卫生资源利用(不含军队医院)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年诊疗人次总数为1590万人次,收治住院患者49.59万人次。全市各级各类医院病床使用率平均为58.51%,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11.68天。
(五)卫生执法监督状况
2004年,我市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覆盖率90%以上。其中,食品、公共卫生监督26858户,占总数的93%。餐饮、学校有60%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现有57家A级食品卫生量化分级单位。违法案件查处率100%。
(六)卫生事业费收支
2004年,卫生事业费占全市地方财政总支出(89.5亿元)1.78%,比1999年(3.24%)下降了1.46个百分点;市及市以下卫生事业单位业务收入共计112338万元,其中:医疗收入55389万元,药品收入42532万元,其他事业收入14417万元; 市及市以下卫生事业单位总支出124641万元。其中:市级单位支出84051万元,区县及以下单位支出40590万元;业务收支差额为-12303万元(不含财政补助收入)。
(七)公共卫生建设项目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区县疾病控制中心建设项目13个,总投资2605万元,建筑面积24121平方米;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6个,总建设规模43300平方米,总投资9620万元。
局直单位采取自筹、融资、贷款、合资、引资和项目开发等方法引进资金,发展卫生事业。24个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完成基本建设投资37753万元。
二、卫生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形势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五”卫生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卫生改革力度不够,影响卫生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解决。卫生资源总体利用率偏低,共享性差。二是公共卫生建设依然比较滞后,重大疾病防治形势严峻。老的传染病死灰复燃,新的传染病形势严峻,对重大疾病防治还缺乏部门配合、社会联动的有效手段,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还不够强。三是医疗卫生服务还不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社区卫生服务内容还较单一,农村卫生服务管理水平较低,服务模式呆板,经济效益低下。医德医风和服务态度等病人还不尽满意,“看病难”、“看病贵”和医疗服务质量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二)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十一五”期间,我国正处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发展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继续增强的基础上,全市人民在实现小康目标后将向更高层次的富裕型生活迈进。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改善生活质量的要求会日益增加,医疗保健需求将不断扩大。但是,就总体而言,我市卫生事业的现状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后的健康需求还不适应;人口结构与疾病谱的变化,使我们面临繁重的急、慢性病和重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任务。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好新出现的公共卫生问题也是新时期疾病控制工作的重大课题;我市已进入老龄化城市,在“未富先老”的社会状态下,老龄化将带来巨大的卫生负担,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要支柱的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正进入关键阶段,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使卫生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体制与机制上的创新;要建立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任重道远,任务艰巨。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对农村卫生工作和农村医疗保健服务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 “十一五”期间,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将直接面对国际、国内的医药卫生市场,行业内多方位的竞争将异常激烈,医疗卫生单位面临新的考验。同时,新的发展环境和形势也为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十一五”时期,是西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发展时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卫生工作必然会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这对卫生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非典之后,国家加大了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投入,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卫生条件改善带来机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入关键时期,按照政府主导,引入市场机制的原则,多种成分参与办医,医疗卫生系统竞争将更为激烈;随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管理政策的到位,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结构将重新分化,将对卫生事业发展、卫生事业管理和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提出了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国家将把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作为加强社保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在农村将扩大和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城市将逐步扩展医保制度,这给予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目前正处于农村社会改革和农村卫生改革的交叉时期,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薄弱,设备陈旧简陋,人才流失现象严重,业务开展受限,税费改革后因原有的政策待遇取消而又没有新的政策措施衔接,农村基层卫生工作正处于新的不稳定时期。大型企业剥离辅体的改革步伐加快,对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强化全行业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
发展卫生事业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一五”期间,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卫生事业再上新台阶的关键时期。因此,统筹谋划我市卫生事业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思路,对保证我市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一)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西安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着力抓好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和思想、作风、体制、机制、专业人才等“软件”建设;做好重大疾病防治,提高疾病控制综合服务能力;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卫生综合执法,提升卫生行政监管能力;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强化预防和应急准备,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完善农村卫生服务功能,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稳步开展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试点。强化政府职能,不断提高对卫生事业发展的组织能力和指导能力。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应西安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健康需求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预防保健等卫生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与全面小康生活相适应的卫生保健,疾病控制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内同等城市中上水平 。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发展西安的新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全面深化卫生改革,突出卫生工作重点,以率先实现卫生事业现代化为总目标,积极推进卫生管理法制化、资源配置科学化、卫生服务优质化、生活方式文明化、医药卫生信息化进程,加快建设卫生强市步伐,逐步建立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等卫生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全面提升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健康权益,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四化发展理念的原则。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卫生资源优化配置为重点,以卫生改革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利用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发挥政府和社会两种力量,发展卫生事业,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卫生事业发展之路,努力使我市卫生事业发展与国际接轨。
2、坚持重点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的原则。在巩固发展城市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地位的同时,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中医药和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大力发展农村初保和预防保健。
3、坚持质量与效益的原则。改革卫生事业发展模式,实现由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外延扩充到内涵发展,科学规划和构建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卫生服务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
4、坚持“大卫生”观念的原则。把医疗卫生服务转变为社会性、全局性的卫生行为,把卫生工作的重点转移到转变人们的卫生观念、增进有益健康的行为方式上来,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对卫生工作的参与程度,共同制约健康影响因素,促进与此相关的多部门配合协调,促进社会人群共同参与。
5、坚持卫生工作与社会经济统筹发展的原则。发展卫生事业要与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实际健康需求相协调,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必须将社会效益摆在首位,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倾向。
四、“十一五”规划主要任务指标(至2010年)
(一)居民主要健康指标
1、平均期望寿命:男性73-74岁,女性74-75岁。
2、婴儿死亡率:≤10‰。
3、孕产妇死亡率:≤32/10万。
(二)各类法定传染病控制发病指标
4、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400/10万,传染病死亡率力争降低至0.3/10万。
(三)计划免疫实施指标
5、儿童“四苗”接种率:85%以上。
6、乙肝疫苗接种率:以县为单位12月龄儿童乙肝疫苗全程免疫接种率达到85%;以县为单位新生儿乙肝疫苗第一针及时接种率达到80%。
(四)地方病防治指标
7、碘缺乏病防治:全市碘盐合格率、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均达到90%以上。
8、地氟病防治:控制氟病区无新发氟骨症患者;8-12岁儿童氟斑牙患病率小于30%;饮水型氟病区改水率达到90%。
9、大骨节病防治:全市达到控制区标准,保证病区硒碘盐供应。
(五)卫生监督控制指标
10、“五大”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与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覆盖率达到97%。
(六)妇幼保健指标
11、孕产妇系统保健覆盖率:≥95%;儿童系统保健覆盖率: 2010年≥95%;全市住院分娩率:2010年≥90%;全面实行新法接生。
(七)爱国卫生工作
12、农村改水改厕:农村改厕普及率达到50%;农村改水普及率达到97.8%;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
13、除四害达标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八)医疗卫生服务指标
14、卫生机构床位控制指标: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2010年全市卫生机构的病床数控制在32230-33487张之内,平均每千人口病床控制在3.53张之内。
15、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2010年达到100%,50%的社区全科医生接受省级及以上的中医药服务培训,能够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社区卫生中医药服务规范标准。
16、卫生技术人员控制指标:2010年全市配置医生2.3万人,护士2.19万人;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6人,其中执业医师2.4人;全市90%以上的医生达到大专以上的学历水平。
17、2010年,实现以“120”为中心,全市拥有急救分站25—30个,基本覆盖我市辖区,辐射周边区县。急救半径城郊六区3-5公里,郊县10-15公里。
18、健康教育网络覆盖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100%;农村乡镇、村级卫生组织达95%。
(九)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19、全面实施并达到《2001——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目标要求,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20、加强贫困县县医院建设,使贫困县医院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实现房屋、设备、人员、功能和管理五配套的目标;建制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房屋、设备、人才技术配套要求,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村级卫生组织覆盖率达100%,其中:甲级村卫生室达到80%;村卫生室合格率达到100%。
21、全市县级医疗机构临床医疗服务人员5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务人员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全市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服务人员5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医疗服务人员全部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其它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其中30%达到大专水平。
22、全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县达到80%以上。
(十)科技开发及人才队伍建设
23、全市确立医学重点学科、专科40个;全市每年平均开展省、市级科技立项课题和自选课题35项,每年争取获得省、市级科研进步奖5-8项,完成3-5项重大医学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任务。
24、全市选拔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的学科带头人100名,后备学科带头人200名,中青年业务骨干500名,进行重点培养。
25、全市建成10-20个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积极开展远程教育,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十一)中医药资源开发利用
26、切实做好农村中医工作,每年有一个农村县(区)的中医工作进入省级达标县或国家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创建行列。
27、巩固完善提高现有三所省级中医诊疗中心,创建一个国家级重点专科、两所中西(专病)结合的省级专科诊疗中心;加快区县中医机构中医特色建设,争取80%区县中医机构建成1—2个具有鲜明中医药特色的专科(专病);90%以上农村乡镇卫生院设置综合性的中医科,70%以上的农村卫生所(室)能运用中西医开展医疗服务。
28、基本完成全市县级中医医院医疗用房的改造和设备建设任务,80%区(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要求的二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十二)资金投入及项目建设
29、逐年增加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总支出的增长幅度,不断增加对重点领域的卫生专项投入。“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保持每年从新增财力中拿出一定的资金发展卫生事业,使卫生事业总费用占全市地方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
30、“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120”急救指挥中心国债项目的搬迁和建设;完成西安市传染病医院的整体改扩建国债项目;完成总面积6000—8000平方米的西安市卫生监督所综合楼立项建设;为卫生现场监督检测配备相对完善的现代化仪器设备,提高执法监督能力。
31、“十一五”期间,市中心医院对其北院进行整体改造,建立西安市血液病、肿瘤诊治中心。市红会医院采取多渠道融资,完成“中国西部急救创伤中心”建设。西安市第二医院完成西安市肿瘤医院灵顿肿瘤治疗中心建设。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通过整体改扩建,建设西安曲江国际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通过吸收社会资金,合资合作建设儿童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西安市中医医院进行整体迁建。西安市第五医院完成风湿病诊疗综合大楼建设。西安市结核病院完成西安市胸科医院的整体改造项目。
五、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政府要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卫生投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要不断完善功能定位,落实职能责任,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强化信息和指挥系统,加强人员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做好疾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警与处置、疫情收集与报告、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等各项工作。同时,依法加强卫生监督,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评价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监管体系,保护群众利益。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纵横贯通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立起统一、高效、快速、准确的疫情报告系统、应急指挥系统、执法监督系统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按照卫生部部长高强在形势报告中提出的今后城市医改的基本思路是,由政府制订统一区域卫生规划,根据公共卫生服务和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确定保留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规模,负责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余的公立医院可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金,改制改造成社会非营利或营利性医疗机构。
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政府在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制定政策、严格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投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调动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二是按属地化原则,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分类管理,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有效解决卫生事业资源配置不合理、不协调问题。三是坚持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实行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加快社区卫生发展,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改革运行机制,增加政府投入,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四是改革“以药补医”的机制,调整医疗收费价格,完善医疗机构经济补偿机制和药品价格管理机制,引导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从源头上抑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三)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一是调整和优化卫生资源布局,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结合国有企业剥离辅体,整合城区卫生资源,调整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二是改革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民营医院和专科医院。三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四是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办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五是加强内涵建设,实施现代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与效益,实现两个效益同步增长。
(四)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切实加大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力度。一是巩固和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成果。加强宣传引导,落实配套政策措施,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和参合人口比例;加强协调,抓好规范管理,确保试点工作良性运行。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落实政策保障措施,切实发挥作用。三是加强村级卫生组织建设,全面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落实农村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任务。四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落实《纲要》指标体系。
(五)切实加强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工作。深入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业应急条例》,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提高各类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能力,以预防控制艾滋病、结核病、肝炎和其它慢性传染病等重大疾病为重点,强化疫情预测和预警报告制度,落实干预和防控措施,努力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全面落实和完成《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规划》、《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构建以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突出抓好市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医疗机构急诊科及各急救站建设,拓展卫生监督执法领域,健全组织,完善功能,提高水平,发挥作用。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着力功能调整,紧紧围绕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防治开展工作。要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积极推进“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计划”,普及医药科学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动员全社会参与,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卫生城市、文明村镇创建活动。认真贯彻“一法两纲”,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加大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婴幼儿系统管理力度,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六)加大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继续加强《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群众尤其是服务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增加对卫生监督的投入,改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能力。严格执业人员的资格的审查和岗前培训教育,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公共卫生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对健康相关产品和公共场所的监督监测,为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可靠的卫生保障。
(七)加强人才建设,不断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思想观念,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抓好临床学科带头人和基层医疗单位业务骨干的选拔培养,造就一批拥有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业务骨干,以形成不同层次的高素质的学科人才队伍。加快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专业人才培养,继续抓好在职卫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提高卫生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卫生技术人员结构趋于合理。根据卫生事业发展和社会需求,充分利用西安地区医学大中专院校的教学资源,加强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人才的培养,开展乡村基层卫生人员学历转化培训和全科医生的培养。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选拔引进高层次卫生技术人员充实卫生队伍,改善人员结构。
(八)依靠科技进步,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技术水平。加大科技投入,鼓励和引导卫生技术人员结合临床实际开展科技创新。立足西安实际,紧跟国内外卫生科学技术发展步伐,针对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学科研活动,不断探索疾病预防控制的有效方法。积极引进、推广应用新业务、新技术,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不断提升学术水平。通过技术项目引进、临床科研攻关,多上项目,多出成果,力争科研上台阶,创新有突破。
(九)大力开展中医药的开发及应用研究,将资源优势发展为产业优势,推动中医事业快速发展。认真贯彻《中医药条例》和《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制定出台地方性配套政策措施。继续加强全市中医机构的内涵建设,提高中医急救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抓好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发展新的特色专科。积极促进中医药参与农村初保、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参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采取优惠的政策措施扶持中医院重点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研和中草药资源应用。重点抓好全国、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示范中医院”和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创建工作。
(十)切实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为卫生事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级党和政府要把卫生工作作为执政为民、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要把卫生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各级政府要完善卫生经济政策,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按国家财政部、发展计划委员会、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的文件要求落实补助政策,对卫生事业费投入的增长要不低于当地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医疗价格的管理,调整医疗技术劳务价格,优化医疗服务收入。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树立大卫生观念,使卫生事业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
(十一)加强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卫生行业文化,塑造卫生行业新形象。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要把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行业作风与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围绕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抓好卫生系统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创新优化服务环境,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开展文明医院、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卫生行业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