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沣东新城计卫文体局、局直各单位、有关职工医院、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5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卫生局

2015年2月10日



2015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市卫生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及全国、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的同时,坚持把深化医改贯穿于卫生事业全过程,着力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事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一、持续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面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县(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各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评估和督导,强化政府对县区级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健全破除以药养医补偿机制,完善政府补助、服务收费两个补偿渠道。督促各区县落实好新增编制的人才引进工作,确保医技人员占比达到85%以上。完善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考核评价办法。继续推动法人治理结构,推行院长负责制和岗位聘用制,彻底清理卫生行政人员兼任院长现象,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积极参与的医院绩效和院长任期考核评价机制。继续加大对高陵县综合改革试点的配套投入力度,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完善理事会、院长任期与考核、监督评价、药品供应、费用控制、价格调整、财政保障等制度,促进医改政策全面落地,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框架。在我市3家医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继续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鼓励医师到基层医疗单位执业。

(二)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修订完善《西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床位数、建设标准、大型设备配置。市级重点加强技术引进和人才梯队、学科专科建设,提高解决疑难危重症病人救治能力。县级重点加快县医院血液透析室、县中医院优势特色专科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重点加强院前急救和儿科、妇产科、慢性病科、精神卫生科建设,协同促进公共卫生服务。深入推进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和医疗卫生服务县镇一体化工作,扎实开展创建全国“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力争全市20%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标准。在11个涉农区县已建成的标准化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农村片区中心社区同步落实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市建成100个标准化示范村卫生室,并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三)探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在雁塔区全区范围内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与全科医师为基础的城市分级诊疗工作模式,构建“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秩序。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医疗托管、对口支援、一体化改革、人才培养、多点执业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让群众形成良好就诊习惯。

(四)巩固新农合制度。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500元,其中政府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400元,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50%、75%以上,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继续推行按病种付费、门诊统筹诊次总额预付制和住院总额预付制等支付方式改革,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认真做好新农合市级信息平台运行工作,提高新农合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探索建立全市新农合诚信服务评价制度,全面推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继续做好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个人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健全疾病应急救助救助制度,加快建立新农合、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民政医疗救助等制度之间信息互通和操作衔接机制,实现“一站式”报销。

(五)继续巩固和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继续完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药品“三统一”工作,按照省上政策调整要求,指导区县落实相关管理措施,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推进。加大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管理力度,加强基层用药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配备、采购、使用和结算的全程监管,加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宣传和培训,强化基本药物主导地位,优化药品配备使用管理,确保基本药物使用率达标。推进医疗信息系统与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的对接。

(六)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认真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大力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力争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以上。积极发展慢性病、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控、老年护理、康复等专科医疗机构的建设,支持发展健康体检咨询服务,加快医疗服务向健康产业拓展。

二、认真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一)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将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财政补助标准由35元提高到40元,新增部分用于村医补助。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检查指导工作和培训力度,强化区县考核工作,促进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率和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均达75%以上,提高健康档案实际利用水平。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技术团队服务,进一步深入开展社区家庭责任医生、乡村医生签约和购买服务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40%以上。不断健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体系,加快市级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示范区建设,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和随访制度,加强救治管理。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做好6类19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技术指导、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提升实施水平。

(二)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创建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为载体,落实艾滋病防治“五扩大、六加强”的工作措施,推行防控措施“三个全覆盖”。继续实施结核病免费治疗政策,重点加强耐多药结核病患者规范化治疗工作,扩大专业人员面试下的督导化疗覆盖率,提高治愈率。继续做好出血热、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落实消除麻疹各项工作措施,严防聚集性病例的发生。在全市试点开展中小学校学生传染病相关症状监测网上直报工作。积极开展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继续做好恶性肿瘤登记报告、慢性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儿童口腔疾病综合防治和空气污染(雾霾)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工作。大力开展卫生系统无吸烟单位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实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不断提高全市居民的健康知识水平。

(三)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修订卫生应急专项预案,建立预案动态修订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专家队伍管理等应急工作制度,理顺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加强疾控应急队伍建设,完善装备目录,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做好人感染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等突发传染病疫情防范应对准备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市级紧急医学救援、突发急性传染病控制、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等卫生应急专家库,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继续加强针对性、实战性演练,完成市级专项演练,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局直各单位每年应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各不少于2次。

三、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

按照国家卫计委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要求,认真落实我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十项措施,继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深化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监督。开展新一轮等级医院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从业行为。做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和加强急救体系建设,重点是规范农村急救体系管理工作。严格第二类和部分第三类医疗技术准入,继续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和单病种质量控制推进工作,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工作,加强临床用血监管,完善血液质量控制体系,保障血液质量。加大医疗机构曝光力度,强化医疗广告审批与监管。持续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推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坚决打击涉医犯罪和“医闹”行为。

四、大力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行业服务行为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对《献血法》、《精神卫生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开展以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学校、放射卫生监督职能。进一步完善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细化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的移交条件、移交程序、案卷内容及监督方式,推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向纵深发展。

加强妇幼保健依法执业和监管。规范全市助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管理,保障母婴安全,完成全市三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爱婴医院创建活动的复核工作。整合孕前免费优生健康检查、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产妇健康管理、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4个项目,扩大产前艾滋病梅毒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加强妇幼基层专干的培训力度和培训次数,提高妇保专干和儿保专干的业务水平。

五、全面推进医学科技教育,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强2015年国科金和省市级科研项目申报管理。提升卫生系统教学能力,举办“卫生系统青年医师教学能力大比武”活动。继续做好我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完成省卫生计生委下达的县级医疗机构培训、万名医生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等项目。做好同等学力硕士和博士招录工作和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加强病原微生物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管理。

继续推进西安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不断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继续做好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完成1-2个县级培训基地及网络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和长效机制。推进中医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开展第二批市级中医特色专科建设,新建4-8个市级中医特色专科。开展全市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积极创建1-2个国家和省级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做好开展中医优势病种定价支付改革前期调研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和医德医风建设,努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在全系统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氛围。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狠抓干部管理,严格按照新《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现象,加强对裸官的管理,完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信息库建设。坚持行风建设常抓不懈,在全市卫生系统持续开展医德医风年活动,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中省关于医疗卫生行风“九不准”的有关规定,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深化医院文化建设活动,弘扬体现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风尚。围绕全年卫生中心工作,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及热点问题的风险研判与预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舆论引导能力。

七、统筹做好其他工作

全面提升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实施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完成数据中心和交换平台安装调试工作,实现与条件成熟的区县平台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共享。积极配合省卫生计生委完成2014年基层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任务,努力实现三级医院及政府办二级医院预约挂号全覆盖。

加快市级医疗机构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市胸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搬迁投用。市第三医院新建项目完成内装、设备安装及室外工程。市人民医院新建项目进行外装和内部安装。

加强财务监督和绩效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内部审计工作,防范经济活动风险。开展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检查,夯实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基础。强化卫生专项资金的监管,以资金绩效为导向,完善项目资金分配管理方式,强化资金使用部门的支出责任,全面开展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在局直单位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保证预算资金有序使用。开展医院财务管理创新研究,提高医院经济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程度。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深入推进行业直管专业化、单位管理精细化和安全管理“网格化”,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增强卫生系统安全防范能力。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预案,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关键设施设备等的检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卫生系统安全稳定。

开展区域卫生规划(2006-2015年)和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评估工作,编制新一轮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医改专项规划。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开展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医学交流活动。认真做好全市保健对象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为保健对象提供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进一步完善推广网络服务管理模式,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加强信访维稳、扶贫帮困等工作,确保全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