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沣东新城计卫文体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23日



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及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加快“追赶超越”为总目标,以建设健康西安、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线,以缓解群众“看病难”为导向,以狠抓落实为主旋律,全面深化医改,优化生育全程服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大力发展中医药和健康服务业,强化科研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为全市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

一、调整完善相关规划,推进健康西安建设

(一)全力助推大西安建设。加大对西咸新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支持力度,修订完善西安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5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制定实施健康西安行动计划,明确2020年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达到的近期目标和2030年围绕大健康格局全面完成要达到的远期目标,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进一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积极构建大卫生大健康格局。

二、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形成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

(二)持续推进具有西安特色的分级诊疗制度。在城区进一步完善医疗联合体加全科医生制度,在远郊区县扩大县镇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覆盖范围。因地制宜推广城市紧密型医联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分级诊疗模式,加强医联体管理、运行和考核,建立合理的利益协调分配机制,开展分级诊疗第三方评估。严格双向转诊管理,重点畅通向下转诊渠道,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慢性病患者,实现有序转诊。制定出台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继续推广“一二四联”签约服务模式,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 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三)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成立市、区县两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指导公立医院依法制订章程,健全医院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工作。统一调整全市二级及以上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取消药品加成收入(不含中药饮片),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不断完善价格调整和科学补偿机制。加强医疗费用控制,全市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10%以内。按照医务人员薪酬待遇“两个允许”要求,逐步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备案制试点工作,探索“人员总额核定、新进人员备案、单位总量控制”的编制管理新模式,完善人才招聘办法,切实提高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深入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示范县工作,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县。

(四)完善基本医保制度。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降低城乡居民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起付线。开展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所有公立医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进一步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在深化门诊统筹总额预付制的基础上,继续推动住院总额预付制试点工作。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治和商业保险有效衔接,推行“一站式”服务。

(五)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在政府办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中推行“两票制”,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向“两票制”过渡。进一步规范流通秩序,压缩配送企业数量,提高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配送集中度。加强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的监管,网上采购率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市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作用,对低价药品、妇儿专科、急抢救药品、大输液和高值医用耗材进行联合采购、带量议价,切实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各级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达到中省规定比例。

(六)健全综合监管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所有审批事项“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加快卫计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年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综合监督重点抽检计划,深入推进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及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检查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两非”等违法行为。加强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院日常监管力度,建立量化分级和信用分级管理机制,完善不良记分制度,杜绝过度诊疗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三、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完善保障措施

(七)积极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协调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深化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重点督查5个区县、开发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和预警,促进人口信息互联互通。推行网上办证,进一步简政便民。巩固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区创建成果,稳步推进计划生育精细化管理镇街、网格化管理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基层卫生计生网络将工作重心向卫生与健康领域转型。

(八)大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开展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畅通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和转诊通道,优化整合区县、镇街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加大妇幼健康专业人员培训力度。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加强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扩大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覆盖范围,落实重大妇幼健康公共卫生项目,完善出生缺陷预防机制。强化爱婴医院管理,推动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和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试点推广西安市妇幼健康信息化系统。加大对托幼机构的培训和日常监督。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完善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加强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

(九)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各项奖励扶助政策。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关怀工作,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加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创建65个省、市级基层群众自治村(社区)。深入实施计生家庭创业工程,重点扶持建立1-2个计生家庭创业工程基地和创业项目。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工作。

(十)全面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创建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社区。巩固完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机制。针对新生代农民工、流动育龄妇女、流动学龄儿童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创建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示范家庭活动。

四、坚持预防为主,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十一)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健全市、区县两级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深化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策略,有效遏制艾滋病等6种重点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的发病。全面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确保以镇街为单位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加强二类疫苗采供接种工作,满足群众对二类疫苗的接种需求。开展国家和省级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创建工作,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加大重症精神疾病患者的筛查力度,全面推进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

(十二)推进健康促进工作。推进以“三减三健”为主题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继续开展新版“健康66条”宣讲及“健康中国行”宣传活动。抓好“健康细胞”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继续做好《健康伴我行》《专家来了》等固定栏目,推动《健康365》《健康学堂》网络科普项目。开展卫生计生系统控烟监测和成人烟草流行监测工作,创建2—3个戒烟门诊示范点。推进心理健康、青春健康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阵地和队伍建设。

(十三)提升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和预案体系。发挥区域卫生平台应急指挥系统在信息报送、应急资源管理中的作用。提升市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装备水平,制订应急队伍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市疾控系统卫生应急队伍拉练。开展卫生应急“五进”活动,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完善农村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开展空中直升机紧急医学救援服务,构建立体急救网络。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能力。

五、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

(十四)强化医疗服务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医疗质控中心作用,在全市推广医疗管理工具的普及应用,强化18项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推行临床路径管理,防止医院感染,加强肿瘤、肝炎、卒中等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加强临床药事管理,有效控制耐药菌增长率。全面完成三级医院迎评工作,按计划完成二级医院等级评审,督导各受评医院做好持续整改。继续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扩大日间手术实施范围,落实便民惠民措施,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十五)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建设县域医疗中心。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布局,重点建设开发区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全面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 创建工作和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创建10所省、市级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所国家级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做实做精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做好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对65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增加胸部X线正位片、B超项目。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培训,指导区县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示范区县创建活动。

(十六)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特殊困难家庭兜底保障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行动计划,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分类救治。贫困区县新农合门诊统筹实现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门诊统筹中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全额报销,门诊慢性病患者封顶线提高20%,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50%,符合分级诊疗规范的住院患者在现有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将11种大病集中救治范围覆盖至所有贫困区县。开展健康扶贫工程示范镇村建设,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和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工作。

六、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强化科研创新能力。整合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科研资源,成立西安市转化医学中心,促进医学科研及成果转化。组织实施“西安市重点学科和优势专科”周期评审工作,对现有13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和35个优势专科建设情况进行周期验收,确定新一轮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和优势专科建设名单。继续加大国科金申报力度,统筹管理科研项目。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取得继续教育学分,加强继续教育项目的过程管理。

(十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积极做好第四军医大学高层次医学转业人才引进工作,继续开展进校园招聘活动,做好同等学力博士、硕士的招收培养。加强市属规培基地能力建设,认真完成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转岗培训和县级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任务,落实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学类本科生定向招聘、农村人才振兴计划等政策,加快引进临床医疗和公共卫生人员。切实改善基层卫生计生人员工资待遇,落实二级以上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支医制度。组织实施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副高和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取消科研论文、课题要求和职称外语等条件,注重实践能力考核,引导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临床实践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七、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十九)加快健康产业发展。落实《西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2020年)》,优化社会办医环境,鼓励社会资本在城市新区、开发区等医疗资源不足区域设置儿科、产科、精神科、老年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举办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检查、消毒供应和血液净化机构,保障同等待遇。全面做好医养结合国家试点市工作,制定《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的实施方案》,重点指导有条件的区县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区县,确定市级试点单位20个,每个区县的试点单位不少于3个。

(二十)推进健康信息化工程。完成各区县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尽快实现与省市级平台、市级医院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制定居民健康卡实施方案,通过市级卡综合管理平台,尽快在委直属13家医院实现健康卡“一卡通”。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在医院就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妇幼保健、计划免疫等业务领域的应用,积极研究人卡分离、线上线下融合应用功能,进一步拓宽发行渠道。

八、坚持中西医并重,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十一)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贯彻活动,抓好《全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及中省《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实施意见》的落实工作。开展公立中医院综合改革,建立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运行新机制。启动4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基层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市中医院、市五院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工作,加快建设临潼区扁鹊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提升中医药科研能力,搭建西安市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平台。促进国内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中医药文化与学术交流,开展涉外中医医疗、保健、康复服务工作。探索中医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模式,将中医药健康服务理念融入健康养老服务过程,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全面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

九、提升治理能力,为卫生计生工作实现追赶超越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二)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增加对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的投入,加强资金监管,全面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强化内部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有效。加强委直属单位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国有资产管理,开展医院财务管理创新研究,提高医院经济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程度。

(二十三)推进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市人民医院完成投资计划1个亿。完成市九院住院楼改扩建、市红会医院新建住院病房楼、市儿童医院住院科研楼、市第四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市中心医院医技综合楼、市五院风湿病综合大楼、市中医医院二期工程、市中心血站新业务和培训综合楼等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二十四)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全面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委党委工作规则,规范组织生活台账;深入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教育管理常态化。着力提升“两述一考”工作实效,健全完善党建联系点制度建设。严格党员培养和发展程序,加强干部选用和日常管理。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严打造委直系统主体责任链条。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员干部廉洁政治建设。严格执行《问责条例》,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二十五)加强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坚持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严格落实“九不准”,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推进科技防腐建设,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安装运行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系统。开展“尚医德、转医风、惠群众”主题实践活动“回头望”。全面完成大型医院巡查任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开展行风评议。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引导全市卫生计生广大干部职工恪守服务宗旨,强化行业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

(二十六)创新宣传引导。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围绕卫生计生工作主线和中心工作,做好新闻宣传。加大医改政策、典型经验、改革成效的宣传力度。大力挖掘、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人物、先进事迹,鼓励创作多形式的卫生计生文化宣传作品。加大对网络新型媒体的投入,整合优化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新媒体传播平台资源,举办微信、微博及舆情监测培训及评比活动,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提高突发事件舆情应对能力。

(二十七)统筹做好其他重要工作。围绕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不断完善医疗机构涉外综合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继续做好医疗援外和援藏工作。深入推进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健全“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干部保健和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做好卫生计生系统信息公开、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督办落实等工作,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