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委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严格审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二、处室工作职责
1.指定一名专门信息员,负责向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政务公开相关信息;
2.根据我委信息网站版面内容责任分工,负责提供网站所需资料;负责提供对网站内容调整、版面更新的意见和建议;
3.确保报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及时,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4.上报的信息必须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5.确保报送信息的数量符合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处室的要求。
三、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布内容的审核工作。
四、委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网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同各处室沟通,每季度与各处室确定一次委日常办事指南信息变动情况,并及时在网站上更新;开展对各处室报送信息的统计、考核和评比工作,考核评比结果纳入年底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
五、工作程序与时限
1.各处室需网上发布的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应及时报送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2.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网上发布内容的审核工作。一般内容在2日内审核完毕,紧急内容在1日内审核完毕或依紧急内容具体时限要求确定;
3.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内容报委办公室,由委办公室负责网上发布工作。一般内容在2日内上网发布,紧急内容在1日内上网发布。
六、本制度由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