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以公开、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聚焦卫生健康领域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我委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年度重点工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康信息提示、西安市医疗广告公示等信息197条。规范公开发布部门文件及政策解读,2024年主动公开由我委牵头起草文件6件,以文字、图解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发布政策解读6个。2024年收到市民热线、在线投诉、咨询及建议信件10692件,办理的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19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本机关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0件、上年度结转1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办结80件、结转下一年度1件。在答复过程中,我委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并全过程做好保密审查,对申请人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隐私信息确保不泄露。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细化明确职责、流程及办理要求,进一步完善《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制度》《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明确职责分工,严把信息发布出口关,保障政府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开展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保障和自查工作,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开设管理制度,持续做好平台使用、网站维护。2024年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150条,其中委机关信息519条,区县动态798条,委直属单位信息835条,专题专栏197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02条。统筹推进微博、微信、抖音等官方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2024年我委微博信息发布量158条,关注量17428;微信信息发布量983条,订阅数101201;抖音发布量85条,粉丝1.7万。

(五)强化监督保障措施。2024年我委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1次,指导系统内各单位和区县、开发区以多种形式抓好常态化培训,提升工作质效。每月通报我委机关各处室信息报送情况,每季度通报区县和直属单位信息报送及采编情况。及时巡查并整改网站上的无效链接、错敏字或词等情况。按时发布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年度报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2.56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0

0

0

0

0

0

8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4

0

0

0

0

0

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6

0

0

0

0

0

4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80

0

0

0

0

0

8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质效不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性和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互动交流不够。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时公众参与度不高。三是公开形式单一。在主动公开文件政策解读形式多样性上还有欠缺。

下一步,我委针对以上问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卫健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流程和制度,强化工作能力,提高工作人员网站管理、信息审核等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充分发挥互动交流作用。优化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版块,畅通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完善调查征集功能,做好结果反馈;强化政民互动栏目建设,对于群众关注热点政策及时回应。三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渠道。力争采取文字、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背景、政策目的、重要举措等进行实质性解读,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等现代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公开的传播效果和覆盖面。

2025年,我委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围绕全市卫生健康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健康西安建设、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质资源扩容下沉、中医药传承发展、“一老一小”重点人群健康等政策规定的多样化解读,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高质量、更全范围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