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更新完善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目录内容。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2年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完成情况良好

    2012年,我局不断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 市卫生局门户网站--西安卫生信息网已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11月,网站进行了改版,信息公开专栏子栏目由过去的4个调整为10个,分别为“公开制度、“组织机构”、“法律法规”、“人事信息”等,栏目框架设计合理,业务事项内容完全涵盖卫生局职能,点击目录可直接链接到信息内容,便于网民查询。《西安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符合要求,可指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需要获取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2012年2月,我局按照规定将《西安市卫生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在西安卫生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布。

    2. 积极主动公开市卫生局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西安卫生信息网“组织机构”栏目,下设“部门职能”、“领导介绍分工”、“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2009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们及时在网站上将卫生局职能等进行了更新。2012年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我们及时在网站上将领导信息及照片进行了更新。

    3. 及时补充、更新法规文件及统计信息。目前市卫生局行政执法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共56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等制定的管理办法91条,我局已将法律法规及各类管理办法名称及全文在西安政府门户网站和西安卫生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布。

    4. 按照规定公布规划计划、财政信息。我局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西安卫生信息公布了《西安市卫生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西安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06年度至2012年度全市卫生工作要点。从2007年开始,我局每年都及时公布当年部门预算和上一年度部门决算,市卫生局2012部门预算信息已公开。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西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暂行办法》规定,市卫生局专项经费每年年底由市财政局统一分配、拨付,专项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已按要求公布。我局通过西安卫生信息网与西安市价格网建立了链接,对卫生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进行了公布。

    5. 及时公布卫生局工作信息。为了全面宣传、展现全市卫生工作进展情况,我局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西安卫生信息网上更新卫生局各类工作信息,让广大市民了解我市卫生工作状况及相关卫生政策等。截至2012年12月底,在“中国西安”政府门户网站、市卫生局门户网站西安卫生信息网发布工作信息均为310条。11月,我局网站改版后成为“中国西安”的子站,西安卫生信息网发布的所有信息均在“中国西安”政府门户网站上同步显示。

    6. 公布办事指南,规范办事程序。经市政府批准,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包括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审批,医师执业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审批,急救站设置审批,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许可等十项内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包括局直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局管干部选拔任用等三项内容。我局已按照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西安卫生信息网公布了所有事项的名称、办理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同时我们还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事项办理的有关内容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

    7.主动公开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确保公民知情权。截至2012年12月底,市卫生局共印发各类公文1389份,其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机构组织有关,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文件105份,我们及时在西安卫生信息网和政府网站予以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顺利完成

    我局高度重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卫生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制定了《西安市卫生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确定由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在办公时间进行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在西安卫生信息网上在线填写申请表、通过信函邮寄或书面申请的方式进行。我局还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答复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截至12月底,今年收到依申请办理的事项共2项,要已按照规定进行了回复。

    三、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程序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西安市卫生局行政处罚及复议工作程序》,对卫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标准、程序等进行了规范。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政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工作,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发布各项政府信息,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西安市卫生局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