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工作的主动作为意识,通过信息公开广泛宣传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政策和全市卫生健康发展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健康提示,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95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及时通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紧密跟踪疫情变化,围绕十四运疫情防控形势,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我市疫情信息、防控措施和医疗救治情况,大力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二是开辟医疗卫生领域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栏。及时公布西安市医疗卫生领域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监督举报方式,通报专项行动工作例会和大型医院巡查情况,发布8期《整治医疗卫生领域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有力推动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三是宣传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发展动态。能及时公开全市卫生健康领域重大规划、统计年报、政策文件等重要信息,发布区县卫生健康局工作动态279条,直属单位工作动态605条。四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规定及时发布行政许可、水质监测、人员考试和聘用等相关公示和公告信息,严格落实《预算法》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我委及直属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和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以及我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支出说明,回应公众关注,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定期发布健康信息提示每月根据季节特点和疾病预防控制要点,通过科普教育等形式,向公众普及预防新冠肺炎、中暑、呼吸道传染病、胃肠道疾病、出血热等方面的医学知识,提高公众对季节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六是加强综合监管信息公开。落实行政监督执法领域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黑诊所黑医师查处曝光力度,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七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我委收到从政府门户网站转来的在线投诉、咨询及建议信件7436件,在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办理和回复,回复率100%。2021年,我委负责办理的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82件,其中市人大建议18件,市政协提案64件,从反馈意见来看,代表委员对我委的两案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23件、法人申请1件,全部按期进行了回复,且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在答复中,“已主动公开”和“予以公开”共10件,约占总数的41.7%;“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共7件,约占总数的29.2%;“不予公开”共6件,占总数的25%;“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范围”共1件,约占总数的4.1%。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务新媒体清理整顿相关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解读等管理机制,保证了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发布及时性。修订完善了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矛盾问题,部署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四)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更新调整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栏目及板块内容设计,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查询和办理相关业务。组织对我委和直属单位网站运行、信息发布等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网站运行安全,信息内容准确。

(五)监督保障。我委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统筹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力量,继续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推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2.64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1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1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1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对照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群众的信息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重要信息公开时效还需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内容相对较少,且解读形式单一;三是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业务能力尚显不足,办理效率还需提高;四是网站提供的信息和服务还不能较好地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2022年,我委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大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以及政策解读水平的考评力度,不断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优化整合全市卫生健康信息资源,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