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72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防控下医疗保障措施良好运行的建议》(第03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统筹做好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一)加强医疗服务保障力量。指导市域内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充分利用疫情间隙,完善疫情期间医疗服务工作预案,在院感专家指导下划定不同类别人群就诊区域、就诊流线,设置过渡诊疗区域和过渡病房,用于暂未排除新冠感染风险的急危重症患者的紧急救治;出现本土疫情时,门、急诊医务人员在标准防护基础上加强防护,严格履行首诊负责制,对中高风险、隔离留观场所群众和普通患者进分类救治,不因疫情防控及核酸结果拒诊或延误治疗。

(二)减轻新冠病例救治对医疗服务影响。建立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类收治和收治场所梯次启用机制,最大程度减少医疗资源占用,减轻对正常医疗秩序的影响,满足社会面群众就医需求。

(三)科学处置医疗机构疫情。督促指导各区县、开发区和各医疗机构充分认识科学精准防控以及保持医疗服务连续性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性,精准、高效、妥善做好医疗机构疫情处置。科学研判,严防因疫情处置对涉疫医院一封了之和盲目扩大风险人群判定,尽最大可能减少对医疗机构正常医疗服务的影响。

二、加强院感防控

预检分诊严格扫码、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对发热患者及高度怀疑新冠肺炎患者一律引导至发热门诊进行严格筛查;落实“一人一诊一室”“一米线”等要求,加强收费、核酸采样点等处的秩序维护;加强病区管理,严禁病区加床,不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者严格落实“一患一陪人一证件”要求;强化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监督指导医务人员做好防护,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手卫生、消毒隔离、督查管理等院感制度;加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对工作人员以及新入院患者、陪护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落实定期核酸检测。

三、强化督导检查

组织医疗、院感专家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成立联合督导组,持续对医疗服务保障、院感防控、发热门诊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现场指导整改外,通过会议通报、文件通报等形式及时反馈给相关医院,指导各医院举一反三做好整改工作。后续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通过持续性督导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医疗服务保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关于医保费用问题,我委将持续加强和市医保局沟通,落实好您的意见建议。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