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422号提案的答复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关爱老人设施水平的建议》(第4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客观反映了当前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所带来的诸多问题。为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让全市老年人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您的建议意见,我委计划在今年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我市2021年启动了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16个社区被评为“陕西省老年友好型社区”,7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为进一步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全市以提高老年人保障水平,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氛围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经市级综合评估,推荐7个创建社区申报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目前,各创建社区正在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2021年,我市启动了老年友善医疗建设工作,计划在2022年底,全市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5月份,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和2021年度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审核工作的通知》,对2022年建设任务进行安排,目前各区县正在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创建工作。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关于对老龄健康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确保年底前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是持续做好高龄保健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根据陕西省高龄补贴相关政策要求,为提高老年人优待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关爱老年人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西安市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方案》,对具有西安市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生活保健补贴。补贴标准为70-7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保健补贴;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保健补贴;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保健补贴;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60元生活保健补贴。截至目前,累计发放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1.54亿元,发放人次222.54万人次,惠及74.94万老年人。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发挥卫生健康部门的职责,普及健康教育知识,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倡导全社会共同关爱老年人,让老年人享受更多的实惠,获得更多的幸福感。

再次感谢您对老龄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