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5年,全市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增加,疾病防控能力大幅度提升,基本卫生服务进一步加强,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15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5802个,比上年增加248个。其中:医院29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24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38个,其他24个。与上年比较,医院增加1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4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187个(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149个,民营医院146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26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9个),二级医院67个,一级医院84个,未定级医院118个。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93个,100-199张医院33个,200-499张医院37个,500-799张医院20个,800张及以上医院12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09个,卫生院100个,诊所和医务室1773个,村卫生室2958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58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6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个、区 (县)级13个。卫生监督机构14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个、区 (县)级12个。妇幼保健机构14个,其中:市级1个、区(县)级13个。


表1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及床位数

 

机构数(张)

床位数(张)

 

2015

2014

2015

2014

总计

5802

5554

54708

51065

医院

295

281

49830

45561

公立医院

149

155

39095

36705

民营医院

146

126

10735

8856

医院中:三级医院

26

24

24088

20672

二级医院

67

58

15445

14531

一级医院

84

72

3289

271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245

5198

3386

3367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09

202

1808

1798

卫生院

100

100

1515

1514

村卫生室

2958

2944

 

 

诊所(医务室)

1773

1757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238

51

1478

2015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6

16

 

 

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1

1

800

800

妇幼保健机构

14

15

678

1215

其他机构

24

24

14

122


(二)床位数。2015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4708张,其中:医院49830张(占91.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386张(占6.2%)。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3643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4269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19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4年5.92张增加到2015年6.28张。

(三)卫生人员总数。2015年末,全市卫生人员总数达102684人,比上年增加7051人(增长7.4%)。

2015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81462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832人,其他技术人员816人,管理人员8248人,工勤技能人员8326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26626人,注册护士34819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5457人(增长7.2%),其他人员数见表2。

2015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73603人(占71.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3291人(占22.7%),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120人(占5.0%)。与上年比较,3类机构卫生人员有所增加(见表3)。

201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0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4.00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5.88人。


表2    全市卫生人员数

 

2015

2014

卫生人员总数(人)

102684

95633

卫生技术人员

81462

76005

执业(助理)医师

26626

24820

执业医师

23818

22145

注册护士

34819

32136

药师

3957

3709

技师

4690

4276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3832

3708

其他技术人员

816

621

管理人员

8248

7355

工勤技能人员

8326

7944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

3.06

2.9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人)

4.00

3.7


表3    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人)

 

人员数

卫生技术人员

 

2015

2014

2015

2014

总数

102684

95633

81462

76005

医院

73603

67376

60170

54884

公立医院

60552

56295

49069

45444

民营医院

13051

11081

11101

944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3291

22500

17551

1689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5858

5706

4855

4689

卫生院

2833

2833

2335

2353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5120

5074

3383

3853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70

1069

812

781

卫生监督机构

555

555

447

442

妇幼保健机构

1530

2634

1229

2083

其他机构

670

683

358

372


(四)卫生总费用。2015年全市政府举办的市级以下医疗机构总收入预计达100.5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投入32.54亿元(占32.52%),社会卫生支出24.22亿元(占24.21%),个人卫生支出43.29亿元(占43.27%)。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量。2015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5175.1万人次,比上年减少153.1万人次(减少2.9%)。2015年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5.9次。

2015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2941.6万人次(占56.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44.1万人次(占41.4%),其他医疗机构89.4万人次(占1.8%)。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增加164.1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减少232.5万人次(见表4)。

2015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2550.7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6.7%),民营医院390.9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3.3%)。

2015年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量达534.7万人次,比上年减少16.4人次。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10.3%,所占比重比上年降低0.01个百分点。


表4    全市医疗服务工作量

 

诊疗人次(万人次)

入院人数(万人)

 

2015

2014

2015

2014

医疗卫生机构合计

5175.1

5328.2

171.4

159.7

医院

2941.6

2777.5

162.6

148.1

公立医院

2550.7

2396.5

138.4

127.4

民营医院

390.9

381.0

24.2

20.7

医院中:三级医院

1709.3

1493.1

86.2

74.5

二级医院

806.2

747.9

54.6

50.0

一级医院

172.9

159.1

6.5

5.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144.1

2376.6

5.3

5.7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89.3

174.1

3.5

5.9

合计中:非公医疗卫生机构

1187.4

1238.4

24.3

20.8


2015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171.4万人,比上年增加11.7万人(增长7.3%),年住院率为14.9%。

2015年入院人数中,医院162.6万人(占94.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3万人(占3.1%),其他医疗机构3.5万人(占2.1%)。与上年比较,医院入院增加14.5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减少.4万人,其他医疗机构入院减少2.4万人(见表4)。

2015年,公立医院入院人数138.4万人(占医院总数的85.1%),民营医院24.2万人(占医院总数的14.9%)。

(二)医院医师工作负荷。2015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6人次和住院2.3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9人次和住院2.4床日。与上年比较,医院医师日均担负工作量略有减少(见表5)。


表5    医院医师担负工作量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2015

2014

2015

2014

医院

6.6

6.8

2.3

2.4

公立医院

6.9

7.1

2.4

2.5

民营医院

4.9

5.4

2.0

1.9

医院中:三级医院

7.6

7.8

2.6

2.7

二级医院

5.8

6.1

2.4

2.5

一级医院

5.3

5.5

1.1

1.0


(三)病床使用。2015年,全市医院病床使用率86.17%,其中:公立医院93.16%。与上年比较,医院病床使用率下降2.5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下降1.43个百分点)。2015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4日(其中:公立医院9.4日),比上年缩短0.1日。


表6    医院病床使用情况

 

病床使用率(%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2015

2014

2015

2014

医院                

86.17

88.67

9.4

9.5

公立医院

93.16

94.59

9.4

9.6

民营医院

60.38

63.26

9.5

9.1

医院中:三级医院

100.01

104.35

10.1

10.3

二级医院

88.27

89.66

9.0

9.0

一级医院

46.03

44.01

8.2

8.1


三、农村卫生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截至2015年底,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数达406.11万人,参合率为99.22%。2015年度新农合筹资总额达20.42亿元,人均筹资500元。全市新农合基金支出18.12亿元。


表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2015

2014

参合人数(万人)

406.11

407.18

参合率(%)

99.22

99.21

当年筹资金额(亿元)

20.42

17.64

人均筹资()

500

430

当年基金支出(亿元)

18.12

16.79

当年补偿支出受益人次(万人次)

1071.04

1164


(二)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2015年底,全市3个县共设有县级医院6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3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所、县级卫生监督所3所,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3947人。

2015年底,全市共设100个卫生院,床位1515张,卫生人员283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335人)。

2015年,每千农业人口卫生院床位0.65张,每千农业人口卫生院人员1.21人。


表8    全市农村卫生院医疗服务情况

 

2015

2014

镇数()

55

67

卫生院数()

100

100

床位数()

1515

1514

卫生院人员数()

2833

2833

  卫生技术人员

2335

2353

      执业(助理)医师

583

592

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

0.65

0.64

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

1.21

1.20

诊疗人次(万人次)

129.4

127.95

入院人数()

22557

24795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8.9

8.6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0.9

1.0

病床使用率(%)

34.91

41.10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8.6

9.04


2015年底,全市2925个行政村共设2958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人员达4757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86人、注册护士139人、乡村医生3588人。平均每村村卫生室人员1.6人。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数减少增加14个,人员总数增加165人(见表9)。


表9   全市村卫生室及人员数

 

2015

2014

村卫生室数(个)

2958

2944

人员总数

4757

4592

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786

738

注册护士数(人)

139

146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人)

3832

3708

乡村医生

3588

3327

平均每村村卫生室人员数(人)

1.6

1.6

注: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数包括乡镇卫生院设点的数字。


(三)农村医疗服务。2015年,全市县级医院诊疗人次达116.7万人次,比上年减少17.7万人次(高陵县改为区);入院人数9.3万人,比上年减少1.95万人;病床使用率99.65%,比上年增加1.17个百分点。

2015年,卫生院诊疗人次为129.4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4万人次;入院人数2.2万人,比上年减少2326人。2015年,医师日均担负诊疗8.9人次和住院0.9床日。病床使用率34.91%,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6日。与上年相比,乡镇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次增加0.3人次,床日减少0.1床日,病床使用率下降6.19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缩短0.44日。

2015年村卫生室诊疗量达980.7万人次,比上年减少109.8万人次,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年诊疗量3315人次。

四、社区卫生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15年底,全市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09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90个。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减少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5082人,平均每个中心43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776人,平均每站9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数比上年增加152人,增长2.7%。

(二)社区医疗服务。2015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324.7万人次,入院人数3.0万人,门诊和住院量比上年减少(见表10);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量27285人次,年入院量249人;医师日均担负诊疗9.9人次和住院0.5日。2015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80.6万人次,平均每站年诊疗量3582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4.3人次。


表10 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情况

 

2015

201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数(个)

209

202

床位数(张)

1808

1798

卫生人员数(人)

5858

5706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

4855

4689

内:执业(助理)医师

1560

1560

诊疗人次(万人次)

405.3

423.1

入院人数(万人)

3.0

3.1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10.6

11.1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0.4

0.5


五、病人医药费用

(一)医院病人医药费用。2015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253.1元,比上年增长10.6%;人均住院费用9042.0元,比上年增长7.8%。日均住院费用959.0元,比上年增长9.2%。上涨幅度高于人均住院费用上涨(见表11)。2015年,医院门诊药费占37.5%,比上年下降6.9个百分点;医院住院药费占37.5%,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

2015各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门诊费用上涨8.1%,涨幅比上年增加2.7个百分点(见表11),高于二级医院(增长3.8%)4.3个百分点;三级医院住院费用上涨7.6%,涨幅比上年增加6.1个百分点,高于二级医院(增长5.8%)1.8个百分点。


表 11  医院病人门诊和住院费用(元)

 

医院

 

 

 

 

 

 

 

公立医院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2015

2014

2015

2014

2015

2014

2015

2014

门诊病人人均费用

253.2

228.9

244.7

224.7

278.3

257.5

198.5

191.2

出院病人人均费用

9042.0

8386.5

9529.3

8747.4

13384.5

12442.1

4534.2

4284.7

出院病人日均费用

959.0

878.5

1011.9

908.9

1354.0

1225.2

507.1

480.2

注:次均门诊费用指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人均住院费用指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日均住院费用指出院病人日均医药费用。下表同。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医药费用。201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74.0元,上年增长10.8%;人均住院费用1846.1元,上年增长11.0%。

201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药费占门诊费用的53.1%,比上年增加2.1个百分点;住院药费占住院费用的53.3%,比上年增加1.9个百分点。


表12   基层医疗机构病人门诊和住院费用(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卫生院

 

2015

2014

2015

2014

门诊病人人均费用

74.0

66.8

56.9

53.6

出院病人人均费用

1846.1

1663.8

1423.2

1302.9

出院病人日均费用

232.8

183.8

166.2

144.1


2015年,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56.9元,比上年增长6.2%;人均住院费用1423.2元,比上年增长9.2%。日均住院费用166.2元,比上年增长15.3%。

2015年,卫生院门诊药费占门诊费用的56.6%,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住院药费占住院费用的49.4%,比上年增加0.8个百分点。

六、居民期望寿命和主要死亡原因

据死因抽样调查统计,2015年全市居民期望寿命76.27岁,其中:男性74.42岁,女性78.26岁。

据死因抽样调查统计,居民死亡率是603.92/10万,死亡前五位是:心脏病计、脑血管病、恶性肿瘤计、呼吸系统疾病小计、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小计,前五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的89.84%。(见表13)


表13    2015年户籍人口前十位疾病死亡率及死亡原因构成

顺位

死亡原因

死亡率(1/10万)

构成(%

1

心脏病计

164.11

27.17

2

脑血管病

160.40

26.56

3

恶性肿瘤计

139.83

23.15

4

呼吸系统疾病小计

43.64

7.23

5

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小计

34.59

5.73

6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的其他疾病

15.73

2.60

7

消化系统疾病小计

9.93

1.64

8

传染病计(不包括呼吸道结核)

7.68

1.27

9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小计

5.48

0.91

10

神经系统疾病小计

4.15

0.69


七、妇幼卫生

(一)妇幼保健。2015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7.97%,产后访视率97.25%。与上年比较,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有所提高(见表14)。2015年住院分娩率为100.00%。

2015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3.87%;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1%。


表14   孕产妇及儿童保健情况

 

2015

2014

产前检查率(%

97.97

97.94

产后访视率(%

97.25

97.20

住院分娩率(%

100.00

99.99

100.00

100.00

100.00

99.97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5.10

95.16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3.87

93.79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15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92‰,新生儿死亡率1.79‰,婴儿死亡率2.77‰。与上年相比,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见表15)。

(三)孕产妇死亡率。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为12.93/10万,孕产妇主要死因构成:产科出血占14.29%、羊水栓塞占57.14%、内科合并症占14.29%、其他原因占14.29%。


表15   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2015

2014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12.93

7.89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92

3.60

婴儿死亡率(

2.77

2.87

新生儿死亡率(

1.79

1.97


八、卫生监督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015年,全市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8718个,从业人员14.1万人,持健康证人数占97.1%。对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12938户次,合格率为99.83%。依法查处案件28件,结案28件。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2015年,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供水)被监督单位659个,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5553人,持健康证人数占53.37%。生活饮用水经常性卫生监督113户次,合格率为100%。

(三)学校卫生监督。2015年,全市被监督学校1057所,99.4%的学校已建立学生健康档案,99.6%的学校将健康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99.0%的学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四)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2015年,全市共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19户,监督检查22户次,合格率100%。全市放射卫生被监督单位292个,放射工作人员1352人,放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91.7%。依法查处案件5件,结案5件。

(五)医疗服务、采供血和传染病防治监督。2015年,依法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并结案66件。行政处罚无证行医 55 件。依法对传染病防治作出查处案件并结案14件。

九、计划生育

2014年3月1日,陕西省启动单独两孩政策以来,西安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稳妥扎实推进政策落实。市卫计委动态监测数据显示,政策实施一年来全市共审批单独两孩再生育6287例,实际出生2780例,再生育申请和出生人数未达预期,政策实施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