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简报

2017年,我市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疾病防控能力大幅度提升,基本卫生服务进一步加强,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17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6384个,比上年增加508个。其中:医院33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94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72个。与上年比较,医院增加3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61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141个(见表1)。

医院中(含军队),公立医院146个,民营医院191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36(其中:三级甲等医院27),二级医院80,一级医院106,未定级医院115个。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床位以下医院214个,100-199张医院39个,200-499张医院42个,500-799张医院22个,800张及以上医院19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1个,卫生院119个,诊所、卫生所和医务室共有1970个,村卫生室3392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9个。

 

 

1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及床位数

 

机构数(

床位数(张)

 

2017

2016

2017

2016

总计

6384

5876

72735

65125

医院

337

299

67012

60301

公立医院

146

150

51325

48705

民营医院

191

149

15687

11596

医院中:三级医院

36

32

35145

33783

二级医院

80

76

18863

16730

一级医院

106

88

5282

368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948

5338

3986

3127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21

215

1669

1594

卫生院

119

100

2294

1500

村卫生室

3392

2951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1970

1846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72

213

1507

1467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6

16

 

 

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1

1

800

800

妇幼保健机构

13

13

707

667

其他机构

27

26

230

230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6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个、区 ()13个。卫生监督机构14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个、区 ()11个。妇幼保健机构13个,其中:市级1个、区(县)级12个。

(二)床位数。2017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72735,其中:医院67012(92.1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986(5.48%)。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7610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6711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859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67.37张增加到20177.56张(见表1)。

(三)卫生人员总数。2017年末,全市卫生人员总数达132492人,比上年增加9409人,增长7.64%,(见表2)。

2017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104522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697人,其他技术人员839人,管理人员9003人,工勤技能人员9179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34896人,注册护士47828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3087人增长3.04%,其他人员数见表2

 

2    全市卫生人员数(人)

 

2017

2016

卫生人员总数

132492

123083

卫生技术人员

104522

101435

执业(助理)医师

34896

31049

执业医师

31759

28208

注册护士

47828

43627

药师(士)

4280

4075

技师(士)

5593

5058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3697

3430

其他技术人员

839

835

管理人员

9003

8470

工勤技能人员

9179

8913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

3.63

3.52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

497

4.94

  注:人口数据按常住人口计算。(下同)

2017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101289人(占76.4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5815人(占19.48%),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442人(占3.35%)。与上年比较,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所增加(见表3)。

2017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63,每千人口注册护士4.97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4.62人。

 

 3    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人)

 

人员数

卫生技术人员

 

2017

2016

2017

2016

总数

132492

123083

104522

101435

医院

101289

93286

80620

79092

公立医院

81941

78416

64617

60861

民营医院

19348

14870

16003

12348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5815

23701

20066

18409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5791

5728

4879

4811

卫生院

3870

2949

3313

2483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4442

5221

3336

3490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104

1116

836

859

卫生监督机构

553

556

421

411

妇幼保健机构

1647

1611

1318

1279

其他机构

946

875

500

444

  (四)卫生总费用。2017年全市政府举办的市级以下医疗机构总收入达244.9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投入28.2亿元(占11.51%)。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量。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6775.1万人次,比上年增加589.2万人次(增长9.52%)。2017年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7.05次。

2017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4197.6万人次(61.9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460万人次(36.31),专业卫生公共机构114. 6万人次(1.69)。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增加319.1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增加256.5万人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增加13万人次(见表4)

2017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3630.9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6.5%),民营医院566.7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3.5%)。

2017年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量达628.5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00.4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10.31%,所占比重比上年增长0.71个百分点。       

4    全市医疗服务工作量

 

诊疗人次(万人次

入院人数(万人)

 

2017

2016

2017

2016

医疗卫生机构合计

6775.1

6185.9

245

222.4

医院

4197.6

3878.5

234.3

213.1

公立医院

3630.9

3437.4

193.3

183.8

民营医院

566.7

441.2

41.5

29.3

医院中:三级医院

2780

2548

141.9

129.8

二级医院

945

935.5

62.2

61.1

一级医院

207.7

181.8

12.6

7.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460

2203.5

5.8

5.0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14.6

101.6

4

3.9

合计中:非公医疗卫生机构

1292.6

1145.8

41.6

29.4

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245万人,比上年增加22.6(增长10.16%)。

2017年入院人数中,医院234.8万人(95.8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8万人(2.37),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万人(1.63)。与上年比较,医院入院增加21.7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增加0.8万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入院增加0. 1万人(见表4)

2017年,公立医院入院人数193.3万人(占医院总数的82.33%),民营医院41.5万人(占医院总数的17.67%)。

(二)医院医师工作负荷。2017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7人次和住院2.3床日,其中: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3人次和住院2.4床日。与上年比较,医院医师日均担负工作量略有降低(见表5)。

5    医院医师担负工作量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2017

2016

2017

2016

医院

6.7

6.8

2.3

2.4

公立医院

7.3

7.2

2.4

2.4

民营医院

4.7

5.1

2.0

2.0

医院中:三级医院

7.9

7.9

2.5

2.6

二级医院

6.0

6.0

2.3

2.3

一级医院

4.7

5.2

1.6

1.2

6  医院病床使用情况

 

病床使用率(%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2017

2016

2017

2016

医院                

87.19

86.94

8.9

9.0

公立医院

95.22

94.57

9.0

9.1

民营医院

64.82

60.24

8.4

8.6

医院中:三级医院

100.45

99.90

9.2

9.5

二级医院

87.20

87.32

8.5

8.7

一级医院

54.61

45.48

7.9

8.2

(三)病床使用。2017,全市医院病床使用率87.19%,其中:公立医院95.22%。与上年比较,医院病床使用率增加0.25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增加0.65个百分点)。2017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9日(其中:公立医院9日),比上年缩短0.1日(见表6)。 

三、农村卫生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截至2017年底,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数达393.65万人,参合率99.72%2017年度新农合筹资总额达23.37亿元,人均筹资620元。全市新农合基金支出23.52亿元。

  

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2017

2016

参合人数(万人)

393.65

381.45

参合率(%)

99.72

99.26

当年筹资金额(亿元)

23.37

21.56

人均筹资()

620

570

当年基金支出(亿元)

23.52

20.32

当年补偿支出受益人次(万人次)

1163.26

1123.33

(二)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2017年底,全市2个县共设有县级医院4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2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所、县级卫生监督所2所,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2813人。

 8    全市农村卫生院医疗服务情况

 

2017

2016

卫生院数()

119

100

床位数()

2294

1500

卫生院人员数()

3870

2949

  卫生技术人员

3313

2483

      执业(助理)医师

859

632

诊疗人次(万人次)

191.0

139.5

入院人数()

26997

21283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8.9

8.8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0.7

0.8

病床使用率(%)

28.03

34.63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8.6

8.7

2017年底,全市共设119个卫生院,床位2294张,卫生人员387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313人。

2017年底,全市共设3392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人员达4989 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054人、注册护士238人、乡村医生3481人。平均每村村卫生室人员1.5人。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数增加441个,人员总数增加593(见表9)

 

 

9   全市村卫生室及人员数

 

2017

2016

村卫生室数(

3392

2951

人员总数

4989

4396

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054

818

注册护士数(人)

238

148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人)

3697

3430

乡村医生

3481

3229

平均每村村卫生室人员数(人)

1.5

1.5

注: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数包括乡镇卫生院设点的数字。

(三)农村医疗服务。2017年,全市县级医院诊疗人次达92.6万人次;入院人数6.9万人;病床使用率107.58%,比上年增加4.56个百分点。

2017年,卫生院诊疗人次为191万人次,比上年增加51.5万人次;入院人数26997人,比上年减少5714人。2017年,医师日均担负诊疗8.9人次和住院0.7床日。病床使用率28.3%,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6日。与上年相比,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次增加0.01人次,床日减少0.1床日,病床使用率下降6.6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减少0.1日。

2017年村卫生室诊疗量达1125.9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05.1万人次,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年诊疗量3319人次。

四、社区卫生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17年底,全市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1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02个。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4878人,平均每个中心41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913人,平均每站9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数比上年增加63人,增加1.1%

10 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情况

 

2017

201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

119

119

床位数(张)

1669

1586

卫生人员数(人)

4878

4872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

4069

4046

内:执业(助理)医师

1227

1251

诊疗人次(万人次

354.4

309.2

入院人数(人)

31019

28412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11.6

9.9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0.5

0.5

社区卫生服务站数(

102

96

卫生人员数(人)

913

856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

810

765

内:执业(助理)医师

291

283

诊疗人次(万人次

83.2

79.4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11.5

12.4

(二)社区医疗服务。2017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354.4万人次,入院人数31019人,门诊和住院量比上年增加(见表10);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量29777人次,年入院量261;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1.6人次和住院0.5日。2017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83.2万人次,平均每站年诊疗量8156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1.5人次。

  五、病人医药费用

(一)医院病人医药费用。2017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270.72元,比上年增长3.25%;人均住院费用9580.5元,比上年增长2.64%。日均住院费用1081.8元,比上年增长4.17%,其上涨幅度高于人均住院费用上涨(见表11)。2017年,医院门诊药费占38.24%,比上年下降2.36个百分点;医院住院药费占32.56%,比上年下降3.74个百分点。

2017年各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门诊病人人均费用上涨1.71%,涨幅比上年减少3.59个百分点(见表11),低于二级医院(增长2.54%0.83个百分点;三级医院出院病人人均住院费用上涨3.55%,涨幅比上年增长1.85个百分点,低于二级医院(增长6.72%3.16个百分点。

11  医院病人门诊和住院费用(元)

 

医院

公立医院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2017

2016

2017

2016

2017

2016

2017

2016

门诊病人人均费用

270.7

262.2

260.3

252.9

298.0

293.0

204.2

199.1

出院病人人均费用

9580.5

9333.7

10445

9905.1

14092.8

13609.5

5044.5

4727.0

出院病人日均费用

1081.8

1038.4

1164.8

1092.0

1540.3

1448.9

592.8

547.8

注:次均门诊费用指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人均住院费用指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日均住院费用指出院病人日均医药费用。下表同。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医药费用。2017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77.97元,比上年增加13.66%;人均住院费用1622.9元,比上年增加6.3%;日均住院费用220.72元,比上年增长15.79%

2017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药费占门诊费用的57.41%,比上年减少2.89个百分点;住院药费占住院费用的62.69%,比上年增加0.89个百分点。

 

12   基层医疗机构病人门诊和住院费用(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卫生院

 

2017

2016

2017

2016

门诊病人人均费用

77.9

68.6

60.1

56.3

出院病人人均费用

1622.9

1526.9

1613.7

1562.8

出院病人日均费用

220.7

190.6

186.8

179.9

2017年,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60.1元,比上年增长6.75%;人均住院费用1613.7元,比上年增长3.26%。日均住院费用186.8元,比上年增长3.84%

2017年,卫生院门诊药费占门诊费用的66.29%,比上年增加3.79个百分点;住院药费占住院费用的52.22%,比上年增加0.32个百分点。

六、居民期望寿命和主要死亡原因

2017年全市居民期望寿命79.13岁,其中:男性76.97岁,女性81.44岁。居民死亡率是598.33/10万,死亡前五位是:心脏病、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前五位死因合计占死亡总数的89.00%。(见表13

13    2017年户籍人口前十位疾病死亡率及死亡原因构成

顺位

死亡原因

死亡率(1/10万)

构成(%

1

心脏病计

164.88

27.56

2

脑血管病

153.72

25.69

3

恶性肿瘤计

137.25

22.94

4

呼吸系统疾病小计

41.55

6.94

5

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小计

35.12

5.87

6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的其他疾病

17.90

2.99

7

消化系统疾病小计

9.94

1.66

8

传染病计(不包括呼吸道结核)

6.92

1.16

9

神经系统疾病小计

5.76

0.96

10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小计

5.25

0.88

 

七、妇幼卫生

(一)妇幼保健。2017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7.90%,产后访视率96.20%。与上年比较,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有所下降(见表14)2017年住院分娩率为99.99%

2017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4.61%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4.37%

14   产妇及儿童保健情况

 

2017

2016

产前检查率(%

97.90

97.56

产后访视率(%

96.20

96.45

住院分娩率(%

99.99

100

100

100

99.98

100

产妇系统管理率(%

94.37

94.22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4.61

93.89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1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61‰,新生儿死亡率1.56‰,婴儿死亡率2.72‰。与上年相比,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均略有下降(见表15)。

(三)孕产妇死亡率。2017年,孕产妇死亡率为12.18/10万,孕产妇主要死因构成:产科出血占11.11%、羊水栓塞占11.11%、内科合并症占33.33%、妊娠高血压疾病33.33%、其他原因占11.11%

15   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2017

2016

产妇死亡率(10万)

12.18

14.07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61

3.72

婴儿死亡率(‰)

2.72

2.79

新生儿死亡率(‰)

1.56

1.91

 

八、卫生监督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017,全市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6548个,从业人员7.34万人,持健康证人数6.84万人,占93.18%。公共场所应监督7339户,监督覆盖率89.22%。依法查处案件97件,结案97件。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2017,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供水)被监督单位984个,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4022人,持健康证人数占96.6%。生活饮用水应监督1014户,监督覆盖率97.0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依法查处案件并结案6件。

(三)学校卫生监督。2017,全市被监督学校1352所,88.83%的学校已建立学生健康档案,96.73%的学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卫生监督应监督1380户,监督覆盖率97.97%

(四)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2017,全市共有放射卫生、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521户,监督检查598户次,监督覆盖率91.2%,依法查处案件19件,结案19件。

(五)医疗服务和传染病防治监督。2017年,依法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并结案185件。行政处罚无证行医 60件。依法对传染病防治作出查处案件并结案43件。

九、计划生育

(一)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农村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已覆盖全市所有的区县。农村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为每两年一个周期,两年目标人群共780464人,第五轮第一年检查率为56.12 %2017年为第五轮第二 年,已查 757687人,检查率为97.08%2017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共为106556名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了服务,检查率达到 98.01%,其中筛查出高风险因素率9.8%,对所筛查出的风险人群全部给予了咨询指导和建议治疗。

(二)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继续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保健、传染病防控和计划生育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据统计报表显示,2017年全市建立流动人口居民健康档案28090份,建档率95%;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建档9315份,接种率99.8%;流动儿童保健手册建档6270份,建档率98%、流动产妇保健手册建档3451份,建档率99.9%、免费计划生育服务65883人次,服务率97.4%

(三)计划生育惠民政策。2017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共投入资金1904.51万元;共扶助受益64.7万人(含农村合疗补助人数60.36万人),其中农村奖励扶助制度受益3.82万人,特别扶助制度受益0.52万人。

(四)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2017年,我市出生人口9.70万人,出生率11.02‰。监测数据显示,我市两出生人口3.5万人,两孩政策新增出生1.8万人;育龄妇女生育两孩时年龄20-24岁的占 6.8%25-34岁的占70%35岁以上的占23%。超过八成的育龄妇女幸福感与二孩出生前持平或有所提升;近九成育龄妇女在生育二孩问题上感受到压力,主要集中在孩子今后教育、日常花费、日常照料方面。

(五)积极推进方便群众办证工作。年内共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7.8万例,是上年同期的1.08倍;发放《西安市母子健康手册》20万册,办理生育登记10.6万例,网上预约办证近1.1万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