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健康西安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人民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西安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健康西安行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七项重大健康行动,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为奋力谱写西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筑牢健康之基。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国务院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0〕7号),从国家和全省的层面对未来十余年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健康中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要求,“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问题,加快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创新社会动员机制,健全健康教育制度,强化重点人群和重大疾病综合防控,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实现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为我市开展健康西安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发展以及居民生活行为方式的改变,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成为危害我市市民身体健康的重要原因。新冠疫情、职业病、地方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等问题的危害也很突出。因此市政府出台《推进健康西安行动的实施方案》,实施十年全民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行动,既是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维护人民健康的坚定决心。

二、《方案》的目标任务

《方案》按照健康中国、健康陕西行动目标任务,结合西安实际,围绕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等领域,通过开展十七项重大行动,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从注重“治已病”向注重“治未病”转变,从依靠卫生健康系统向社会联防联控转变,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全面推动健康西安建设,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方案》提出,到2022年,全市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健康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健康环境不断改善,重大慢性病导致的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得到有效控制,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显著提升。到2030年,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服务能力达到较高水平,健康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健康产业高速发展,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防控效果明显,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方案》的主要特点

《方案》通过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等17项专项行动,实现全民健康的目标。主要有三方面特点:

一是注重以“健康”为中心。聚焦每个人关心、关注的生活行为方式、生产生活环境和医疗卫生服务问题,针对每个人在不同生命周期所面临的突出健康问题,系统提出防控策略和路径。

二是注重共建共享。由政府“独奏”转向全民“合唱”。政府牵头负责,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使个人掌握必备的健康知识及健康信息获取渠道,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落实“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三是注重工作设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既确保中、省各项指标能够实现,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特色性工作内容。

四、十七项重大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加快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健康教育人员能力;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将健康文化建设融入城市文化建设体系;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升居民健康意识、健康素养与自我管理能力。

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19%和30%。

(二)合理膳食行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组建市级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推进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市级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农产品和食品产业。

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孕妇贫血率预期分别低于14%和10%,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比2019年提高10%、比2022年提高10%。

(三)全民健身行动。着力提升全民健身赛事品牌形象、质量效益和辐射影响,带动全市全民健身运动的蓬勃开展;实施多样化多功能全民健身惠民工程建设,不断夯实“15分钟健身圈”和全运惠民工程任务;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扩大体育社团的数量;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

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1%和92.5%,经常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50%和51%以上。

(四)控烟限酒行动。加大对《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的宣传和执法力度,聚焦重点场所定期开展专项执法和集中执法;开展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企业等无烟示范场所建设,全面落实无烟环境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控烟主力军作用,建设全社会参与的戒烟服务体系。

到2022年和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4.5%和20%。倡导适度适量饮酒和文明饮酒,不劝酒,不酗酒,提高人群的整体认识水平。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社会组织及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分别为3.3/10万和4.5/10万。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完善饮用水、空气、土壤等环境与健康影响监测评估常态化工作机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统筹治理农村环境卫生问题;巩固提升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开展环境卫生提升行动;积极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资源化利用;加强城市空间设计,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到2022年,居民饮用水水质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到2030年,全面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

(七)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合理规划布局全市中医药资源,增加中医药资源供给;针对重点人群、慢病患者开展治未病服务与研究,形成并推广干预方案;深化中医药传承创新,推进市级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机构建设。

到2022年,建成国家区域中医(肛肠、风湿病)诊疗中心,所有区县举办公立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全部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达到100%,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三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到2030年,85%的区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80%,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中医药医疗服务网络。

(八)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基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妇幼健康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贫困地区妇女两癌检查和儿童营养改善等妇幼健康促进项目,持续提高妇幼健康水平。

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和4‰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3/10万和10/10万以下。

(九)青少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制定健康学校标准,加快健康学校示范建设;中小学普遍开设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课程开课率达100%;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行动,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到100%;健全学校心理教育、预防、咨询和危机干预体系,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20%及以上和30%及以上;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十)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适时实施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完善市、区县两级防治机构、技术支撑体系、监管体系建设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加大职业病患者工伤保险保障力度,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行动。

到2022年和2030年,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及以上;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十一)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着力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达30%以上,建设一批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形成老年人、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十二)残疾预防健康行动。健全和完善跨部门合作的残疾预防体系、工作机制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实施西安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致残因素预防和致残疾病防控;强化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完善贫困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政策。

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十三)重点慢性病防治行动。

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91.7/10万和265.2/10万及以下;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分别不低于55%和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60%和70%,高血压治疗率和控制率持续提高。

癌症防治。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0/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预期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不低于15%和30%。

糖尿病防治。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分别不低于50%和60%,糖尿病治疗率和控制率持续提高。

强化口腔疾病防治。建立健全口腔卫生服务体系,推广口腔疾病防治适宜技术,有效提升口腔卫生服务能力;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实施窝沟封闭和局部用氟,降低儿童恒牙龋病患病率,提高儿童口腔健康水平。

(十四)传染病防控行动。强化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提升常见、新发、输入及罕见传染病快速检测能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健全重大疾病防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动员全社会参与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

到2022年、2030年全人群的艾滋病感染率控制在0.15%和0.20%以下。加强结核病患者发现、登记、报告、转诊、追踪、诊断治疗及全疗程的规范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病原学检测能力和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肺结核发病率分别下降到50/10万以下和45/10万以下并得到有效控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及以上。

(十五)地方病防控行动。完善医保政策,将大骨节病、氟骨症中重度和慢型克山病3种常见慢性病纳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范围,并将地方病重症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

到2022年和2030年,地方病危害持续消除。

(十六)健康细胞示范建设行动。坚持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并建立持续推进机制。对健康西安行动中的倡导性指标,在健康细胞建设中予以落实。开展以问题为导向的健康需求调查,结合各类健康场所建设特点,不断丰富健康细胞建设的工作内核、方法和措施,优化健康服务,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弘扬健康文化,强化监测评估,全面提高市民健康水平。

到2022年,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健康细胞。到2030年,健康细胞建设覆盖社会各个方面,健康服务落实到社会所有居民。到2022年和2030年,人均寿命分别达到77.7岁和78.5岁,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提高。

(十七)健康保障完善行动。加快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建设,推进各区县及各开发区疾控机构、公共卫生中心和县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等科室建设,提高市、区(县)两级机构疫情处置能力和救治能力。推进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市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市儿童医院经开院区项目、市红会医院高铁新城院区项目、市第一医院迁建暨高新区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市第三医院第二期扩建项目、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市第九医院改扩建项目、市中医医院南院区项目、市中心医院经开院区项目等市级重点医院项目建设。完善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上市一批科技含量高、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新型产品,推动我市医药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市内医药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形成一批具有国内竞争力的跨市大型医药流通企业。


相关链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西安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