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4年旅游市场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沣东新城计卫文体局,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2014年旅游市场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卫生局

2014年11月13日


2014年旅游市场公共场所和生活

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61号)和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市旅游市场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市卫生局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旅游市场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提升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建成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标准,切实提升我市旅游市场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为市民和中外游客创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全市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重点是旅游市场周边的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二次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

三、整治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3日。

四、整治内容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对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整顿,重点加大对旅游市场周边的“四小行业”的整治力度。通过整治提升月活动,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做到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上墙;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上岗;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室内无杂物和蛛网等不洁物;消毒、保洁设施能正常运转,公共用品、用具做到有效消毒;消毒产品索证齐全;控烟工作落实到位;卫生间清洁无异味,无积污,上下水通畅,墙壁无乱涂乱画现象。

(二)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重点加强对接待游客的宾馆、饭店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供水单位做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持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上岗,有水质污染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消毒设施齐备,有水质处理、消毒和检验记录,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索证齐全有效。

五、组织机构

成立西安市旅游市场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提升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吕  鹏  西安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  吴晓刚  西安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

田晓燕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赵  进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联络员:  余明洁  西安市卫生局法监处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提升月活动期间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协调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各区县卫生局、沣东新城计卫文体局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旅游市场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整治提升工作,全力组织,周密部署,立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整治提升月活动顺利实施。

(二)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整治提升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立即对辖区内旅游景点周边的公共场所和二次供水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后仍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拒不整改、拖延应付和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责令其停业整顿,切实做到检查一家、整改一家,巩固一家、提高一家,务求整治提升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加强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供水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引导其自觉依照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进行经营活动。

(三)加强新闻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报道专项整治提升活动工作动态,好的予以表扬,差的予以曝光,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在专项整治提升月活动期间,各区县应至少每两周通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提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报道,市卫生监督所应至少每周一次。

(四)开展督导检查。市卫生局将成立专项督导组,组织人员每周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暗访,并适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以此促进专项整治提升活动落实到位。同时,督导组对在检查中发现工作不力的单位,按照《2014年西安市旅游市场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提升月活动规章制度》(附件1)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做好公共场所突发危害健康事故和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工作,认真受理和调查群众投诉的卫生安全问题,一旦接到公共场所突发危害健康事故或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报告,要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对事故进行处置。

(六)加强信息报送和工作总结。各区县要因地制宜,开创工作亮点,及时总结经验成效,并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期间信息汇总报送工作,于每周四上午12:00前将本周整治工作小结和统计表(附件2)报市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二科,市卫生监督所汇总后于每周四17:00前报市卫生局法监处。此项信息报送工作持续至2015年2月底。

市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二科联系人:李峰

联系电话(传真):87262893

电子邮箱: g87262893@163.com

市卫生局法监处联系人:余明洁

联系电话(传真):86787646

电子邮箱: xawsj87267110@163.com


附件:1. 2014年西安市旅游市场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提升月活动规章制度

2. 2014年旅游市场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