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陕西省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计局,沣东新城计卫文体局,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市贯彻落实《陕西省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情况,客观评价我市梅毒防治效果,确保到2020年《规划》目标如期实现,根据《陕西省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中期评估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西安市<陕西省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中期评估实施方案》(可从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工作。

一、各区县、各单位要重视《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认真制订本地中期评估实施方案,及时总结《规划》执行情况,并以中期评估为抓手,分析本区县梅毒疫情及防治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十三五”期间梅毒防治工作落实,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2016年6月底前,省卫生计生委将组织现场抽查复核。各区县要根据评估方案要求,利用现有信息系统数据对相关评估指标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组织开展现场、专项调查,确保评估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三、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中期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及早安排部署,务必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中期评估指标数据录入“全国性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www.ncstdc.org)。将经过审核的所辖县区的评估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市卫计委疾控处,并抄送市疾控中心。


市卫计委疾控处联系人:刘恩绪

联系电话:029-86787642

市疾控中心联系人:卫晓丽

联系电话:029-85520609



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24日

西安市《陕西省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

(2010-2020年)》中期评估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陕西省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中期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了解全市贯彻落实《规划》的各项工作和中期(2015年底)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科学评估梅毒防治效果,总结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为今后进一步改进梅毒控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确保《规划》终期目标如期实现。

二、原则与要求

(一)评估指标与工作目标一致。

(二)重点评估过程与质量,兼顾结果。

(三)评估现有数据,辅以现场调查。

(四)分级评估,自评与抽查相结合。

三、内容与指标

(一)保障措施与能力建设:梅毒控制的组织领导与防治工作机制、梅毒防治工作方案、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等,共2项指标(见附件1,指标1和指标2)。

(二)防治工作:大众人群和重点人群(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流动人口等)宣传教育、高危人群(暗娼、男男性行为者等)健康教育、梅毒咨询检测与转诊、规范化梅毒诊疗服务、先天梅毒预防与控制、梅毒监测与梅毒实验室检测管理等,共12项指标(见附件1,指标3-指标14)。

(三)防治效果。

一期和二期梅毒发病率增长幅度、先天梅毒发病率等,共2项指标(见附件1,指标15和指标16)。

四、指标要求

各评估指标2015年底的达标要求如下。

指标

指标内容

2015年指标要求

1

建立有效的梅毒防治工作机制

4个要点全部到位

2

梅毒预防和诊疗服务专业人员相关知识和技术标准掌握合格率

85%(妇幼≥80%

3

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和流动人口梅毒防治知识知晓率

城市≥85%;农村≥75%;流动人口≥80%

4

暗娼和男男性行为人群梅毒防治知识知晓率

90%

5

性病诊疗机构主动提供梅毒咨询检测服务的比例

80%

6

艾滋病咨询检测点的受检者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服药者接受免费梅毒检测的比例

90%

7

艾滋病咨询检测点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梅毒抗体检测阳性者提供必要转诊服务的比例

90%

8

孕产妇接受梅毒检测的比例

城市≥80%;农村≥60%

9

感染梅毒的孕产妇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

城市≥90%;农村≥70%

10

感染梅毒的孕产妇所生婴儿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

城市≥90%;农村≥80%

11

感染梅毒的孕产妇所生婴儿1年随访率

80%

12

梅毒患者接受规范治疗的比例

80%

13

医疗机构梅毒病例报告准确率

90%

14

梅毒血清学检测实验室能力验证的参与率及合格率

参与率≥85%;合格率≥95%

15

一期和二期梅毒年报告发病率增长幅度

增长幅度≤5%

16

先天梅毒年报告发病率

30/10万活产数


五、评估方法

(一)现有资料收集。

1.利用现有信息系统,包括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全国性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国家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等,对评估指标中的相关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

2.对现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已有资料,采用由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等相关机构负责收集,包括政策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人员配备、提供规范医疗服务等保障措施情况和已完成的不同人群(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流动人口、暗娼和男男性行为人群)的梅毒防治知识知晓率调查结果,及2015年当地活产人数等。

(二)现场调查或者专项调查。

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机构对需要在评估时通过现场所获得的资料进行现场调查或者专项调查。

1.现场调查。

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当地“梅毒预防和诊疗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和临床诊疗机构)专业人员相关知识和技术标准掌握合格率”(指标2)进行现场考试调查;对当地“性病诊疗机构主动提供梅毒咨询检测服务的比例”(指标5)、“梅毒患者接受规范治疗的比例”(指标12)进行现场调查。

各地妇幼保健机构对当地“孕产期保健人员预防梅毒母婴传播相关知识和技术标准掌握合格率”(指标2)进行现场考试调查。

各地妇幼保健机构对“孕产妇接受梅毒检测的比例”(指标8)、“感染梅毒的孕产妇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指标9)、“感染梅毒的孕产妇所生婴儿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指标10)和“感染梅毒的孕产妇所生婴儿1年随访率”(指标11)这4个指标进行现场调查(仅限于本次评估)。

2.专项调查。

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当地不同人群(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流动人口、暗娼和男男性行为人群)的梅毒防治知识知晓率进行专项调查。

六、评估程序

(一)县级自查与评估:以县区为单位,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机构按照本方案开展自查与评估。通过“梅毒控制规划中期评估指标数据收集表”(见附件2)收集相关信息,并将数据录入“全国性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www.ncstdc.org),为省级和国家级抽查和核实提供资料。

(二)市级指导与审核: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所辖县区的自查和评估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对收集的相关信息、资料和评估报告等进行审核把关。

七、组织实施

市卫计委负责全市中期评估工作,市疾控中心成立专家组,对区县进行指导、抽查核实。市疾控中心负责全市评估工作的技术支持,和全市评估信息的汇总、分析与报告等。

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梅毒防治的自查和评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评估信息的收集、分析与报告等,妇幼保健机构等相关机构将本机构负责收集的信息报给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县区级自查和评估工作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确保自查和评估结果的可靠性。

八、时间安排

2016年4月-6月30日,各县区完成辖区内自查与评估,并完成评估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评估报告的撰写、上报等工作;各市完成辖区内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相关信息、资料及评估报告等的审核。

九、报告撰写

各县区评估结束后,需要提交评估报告。以下为评估报告的撰写框架,供参考。

题目:××县区梅毒控制规划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一)摘要:概要描述评估方法、描述16个指标的达标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建议。

(二)前言部分:简要描述当地人口、地理、经济特征等。

(三)疫情概况:简要描述与分析当地梅毒的流行情况。

(四)评估目的与方法:描述评估的目的与方法,描述评估实施的过程,包括评估时间、评估地区、评估机构、评估对象、评估专家组等。

(五)评估结果:根据收集的相关信息和指标数据,全面描述《梅控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总结梅毒防治工作的进展、成效、经验和亮点,内容包括保障措施与能力建设、防治工作、防治效果等16个指标的达标情况。并对指标的达标情况进行分析,科学分析梅毒防治工作与梅毒流行状况之间的关系。省级评估报告需要描述10%县区核查结果的情况,以及与县区自查与评估之间的一致性情况等。

(六)讨论:针对评估的结果,分析当地目前在梅毒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主要挑战,并且提出今后进一步加强《梅控规划》的落实,确保《梅控规划》终期目标实现的对策与措施。


附件:1.梅毒控制规划中期评估指标

         2.梅毒控制规划中期评估指标数据收集表

         3.梅毒预防、诊疗和实验室专业试题库

         4.西安市梅毒预防知识知晓率调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