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计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各试点单位:

现将《西安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13 日



西安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和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6〕3号)和陕西省政府、陕西省卫生计生委文件精神,结合西安市卫生计生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建立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真实、准确反映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高效。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包括具体工作制度、执法文书、信息系统、手持执法终端、视频监控设施、执法记录仪等方面内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具体制度,研究制定工作规范,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

(二)严格规范文字记录。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要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完善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的起草、流转、审核、签发以及用印等管理制度,开展文书质量考核和稽查工作。

(三)提高信息化记录水平。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大力推行技术化手段,充分依托全过程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视频监控设施、信息系统平台等多种手段对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中的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记录,有效固定保存证据。要安装询问用房视频监控设备,记录询问过程声音及图像数据,特别是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视频记录。

(四)强化执法记录实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规范,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具体工作

(一)认真完成省级试点工作。西安市卫生监督所和碑林区卫生监督所要按照陕西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安排,率先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各项工作,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提供样本和示范。

(二)确定市级试点。西安市卫计委选择新城区卫生监督所、阎良区卫生监督所作为市级试点单位,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建立工作制度。各试点单位在对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和细化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各类执法行为在各个执法环节的记录方式和要求,并对执法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执法记录资料的使用、保存和归档等作出规定。

2.规范文字记录格式。各试点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卫计委《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的规定,对文书和案卷制作进行规范,把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体现到每份执法文书中。

3.丰富记录方式。各试点单位按照《2017年市县级试点单位设备配置单》(附件2)的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打印机等设备,设置询问室监控系统,实行音视频记录,利用技术手段及时收集和固定案件证据,实现执法全过程监管。

4.规范管理和使用记录档案。各试点单位要妥善储存、保管、调阅、使用、销毁记录档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和音像记录资料,要形成案卷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交由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保存。同时,各试点单位要合理使用记录档案,充分发挥记录信息的作用,避免全过程记录工作流于形式。

5.加强信息化建设。各试点单位要在建立现场执法记录系统的同时,全面实施使用陕西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业务系统,依托业务系统开展行政许可、经常性监督和行政处罚。同时,积极和陕西省卫生监督所、西安市卫生监督所联系,通过全省综合监督VPN专网,实现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各类信息的互联互通。

(三)全面推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

除试点单位外的其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安排部署,严格规范文字记录,全面启用综合监督业务系统,大力推广手持执法终端的使用,依托多种手段实现全过程记录。

四、时间安排

(一)省、市各试点单位要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各项试点任务,迎接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评估验收。

(二)各区县及开发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卫生监督所要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总结报市卫计委法监处。

联系人:张秋君

联系电话:86787646

电子邮箱:swjwfjc@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真实、准确反映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执法全程留痕,是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手段。各区县及开发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执法全过程记录的重要性,创新理念,加强管理,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保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过程的合法规范。

(二)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到2020年,基本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信息化记录。各区县及开发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同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加大对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设施设备的经费投入,统筹安排各项资金,重点保障执法记录仪的配备使用。

(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以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为契机,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从着装、法律术语、执法程序等各方面对执法人员进行规范,提升卫生计生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

(四)未启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业务应用系统的区县,要尽快和西安市卫生监督所联系,申请使用业务系统。同时,指派专人负责试用和培训工作,务必于10月底前顺利启用业务系统,保证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信息的报送率。


附件:1.陕西省卫生计生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试行)

         2.2017年市县级试点单位设备配置清单



相关附件:

附件2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