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计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委直委管医疗保健机构:
现将《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的通知》(陕卫办妇幼发〔2017〕7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上通知要求,结合《西安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与转诊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市卫计发〔2016〕438号),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服务网络建设,推行孕产妇五色标识分类,加强高危人群专案管理,提高综合救治服务能力,保障母婴安全。
(文件请在市卫计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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