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新农合区县二级及以上协议医疗机构互认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卫计局、新农合经办中心,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沣东新城计卫文体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新农合异地就医结算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省、市内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患者提供即时结报服务,我市将实行各统筹区县二级及以上协议医疗机构互认制度,现将各统筹区县确定的二级及以上协议医疗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区县确定的二级及以上协议医疗机构,根据我市各统筹区县上报的医疗机构信息表汇总而成,共计59家。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区县互认。按照分级管理协议医疗机构的原则,各统筹区县新农合经办中心与辖区内区县二级及以上协议医疗机构签定服务协议,各区县资质互认,其他区县新农合经办中心不再单独签署服务协议。西安市内参合人员因病情需要,可按照本人意愿在所公布的区县二级及以上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不需要履行转诊手续。

      二、各协议医疗机构,要认真履行服务协议,严格核对患者的就医信息,确认患者就医身份,按照就医业务流程,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规范的诊疗服务。

      三、各协议医疗机构要积极与软件公司联系,做好医疗机构接口升级工作,确保顺利完成与新农合系统对接联调工作,按时开展协议医疗机构互认工作。

      四、凡参合人员在所公布的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补偿方案,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参合地新农合经办中心按规定的结算方式予以结算和支付。

      五、参合人员在所公布名单的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时,如遇问题与参合地所在区县新农合经办中心联系。


附件:西安市新农合区县二级及以上协议医疗机构互认名 单


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12日


相关附件:

附件:西安市新农合区县二级及以上协议医疗机构互认名 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