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高新区文旅健康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委直各单位:

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酷暑季节,为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和职业性化学中毒防范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陕卫办职业函〔2021〕22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劳动者防护意识

高温酷暑季节易发生职业性中暑、中毒事件。各区县(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网站、微信、线上培训等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和职业性中毒防范相关知识,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使广大劳动者了解职业性中暑、中毒的危害,切实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掌握防护措施和防护方法,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减少因高温作业造成职业性中暑、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和防范职业性中毒的责任主体,各区县(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对本地区相关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和安排。

一是要在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各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和职业性中毒防范各项工作。要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户外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合理安排高温天气户外防疫工作的休息时间,切实做好高温季节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二是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聚焦建筑施工、冶金、矿山、环卫、快递等防暑降温重点领域,聚焦电子制造、印刷、电镀、家具制造等防范职业性中毒重点行业,聚焦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的用人单位,组织开展监督指导和巡查,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要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大经费投入,完善防暑降温、通风排毒等设备设施,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充足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及时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不适合继续从事高温、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岗位;切实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要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总工会等部门,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发放高温津贴,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各区县(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区县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法加强对易发生高温中暑、职业性中毒行业领域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未依法落实防暑降温、防范职业性中毒主体责任,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未规范开展相关技术服务的行为,要依法严格查处并严格落实职业健康“黑名单”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职业健康获得感。

请各区县(开发区)迅速将通知精神转发至有关机构和用人单位,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送我委职业健康处。

联 系 人:童 斌 联系电话:029-86787952(传真)

电子邮箱:xazyjkcxz@163.com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