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6部门关于印发《西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高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卫体局:

现将《西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印发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陕西省委、省政府、西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全面推进健康西安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陕西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西安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职业健康现状和问题

职业健康事关广大劳动者健康福祉,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十三五”时期,我市围绕《西安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任务目标,认真履职尽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职业健康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健康西安”行动,大力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和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行动,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行政机关依法监管、用人单位负责、劳动者和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一是职业病防治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工作场所高危粉尘、化学毒物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职业性化学中毒病例数呈下降趋势。二是职业健康体系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了“县区能体检、市级能诊断”的目标,职业卫生监管能力、技术服务能力、职业病患者社会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三是监测范围不断扩大。重点职业病监测从28种职业病扩大到132种,达到职业病监测病种全覆盖;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从15个重点行业扩大到18个重点行业。四是工伤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进一步完善,经调查,全市尘肺病患者均有保障措施,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五是劳动者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覆盖面逐步提高,劳动者职业病自我防护意识明显增强。

随着“健康西安”建设不断深入,保障劳动者健康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一是传统职业病防治任务繁重,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的防控依然面临较大压力。二是新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防控能力不足。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广泛应用,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断出现,工作相关疾病日益凸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新挑战。三是职业健康基础需进一步夯实。部分用人单位遵纪守法观念不强,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基础薄弱,劳动者发生职业病的风险依然存在。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量不足,尚未形成全面的监管网络,属地及监管责任落实存在漏洞。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差、自我防护技能不足。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群体职业健康权益保障存在薄弱环节。四是职业健康体系建设亟待加强,信息化建设滞后,职业健康专业人才缺乏,职业健康监管和服务保障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围绕“健康西安”建设要求,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坚持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为根本任务,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健康工作机制。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职业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为“健康西安”建设和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工程防护、监测评估、诊断救治能力。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防控。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持续推进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危害治理,强化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实现精准防控。

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施策。深化法定职业病防控,开展工作相关疾病预防,推进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政策工具,健全工作机制,为职业健康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完善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能力。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劳动者个人责任,合力推进职业健康工作。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西安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值

1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稳步提升

2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90%

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85%

4

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90%

5

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85%

6

尘肺病患者集中镇(街道)康复服务覆盖率

≥90%

7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病例的比例

持续下降

8

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

100%

9

市级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

100%

10

县区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95%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职业健康、管业务必须管职业健康、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落实“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把职业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中小微企业帮扶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加强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组织开展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和接害劳动者本底数据库,构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预测预警和监管机制。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健康培训等制度。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建立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

专栏1 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

行动目标在建材、冶金、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推动中小微型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行动内容:

1.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危害等为重点,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活动。

2.探索中小微型企业帮扶模式,总结帮扶中小微型企业的有效做法。

一是大力开展政府帮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中小微型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或聘请专家团队、技术支撑机构对企业进行精准指导和定点帮扶;二是实施政府主导下的公益援助行动,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筹指导下,以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各级职业健康专家等为骨干,综合运用现场执法帮教、集中培训教育、项目帮扶、技术推广等多种方法进行公益援助。三是鼓励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自主开展中小微型用人单位的公益援助活动,加强对区县(开发区)公益性援助行动的指导。

预期产出:开发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辅助工具,总结推广中小微型企业帮扶经验和模式,提升中小微型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

(二)加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度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则,加强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和执法协管人员队伍建设,健全市、区县(开发区)和街道(镇)职业健康监督执法体系,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交通工具,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推动镇街及开发区、工业园建立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和机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和执法效能。

2.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推进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执法、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模式。依托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

3.突出监管重点。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严格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劳动保障监察。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职业病防治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认真履行防治责任。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提升职业病诊疗能力及保障水平

按照“省市诊断、省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市级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区县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依托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基础数据库。规范职业病诊断医师队伍管理,建立职业病报告、溯源调查和监督检查相衔接的制度措施,持续提升职业病诊疗水平。

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落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逐步提高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探索建立工作相关疾病多元化筹资保障体系,做好各相关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按规定做好相应保障工作。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作用,实施尘肺病筛查与随访,加强尘肺病等患者的救治救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满足尘肺病患者的康复服务需求。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按规定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减轻患者医疗与生活负担。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四)深入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以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推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深入开展,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1.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对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增强劳动者守法意识和权利意识,使劳动者熟知工作场所产生、存在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用人单位建设职业健康宣教与健康促进基地,建设职业健康体验场馆,提高重点人群健康意识和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2.开展“健康企业”“职业健康达人”争创活动。把“健康企业”纳入“健康西安”的总体部署,按照“共建共享,全民健康”战略要求,积极开展“健康企业”“职业健康达人”争创活动。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健康企业。鼓励冶金、化工、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管理等行业和医疗卫生、学校等单位,率先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定活动,进行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有效提升劳动者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五)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整合现有资源,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科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诊断、治疗和康复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各单位职业健康机构设置,加强人员培训,持续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完善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机构,切实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快补齐短板。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强职业健康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将职业健康教育纳入相关课程,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普及职业医学知识。

2.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探索建立职业健康服务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和准确有效的原则,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质量管控和监督检查,确保各机构规范运行,持续提升各机构服务水平。

3.完善人才队伍体系。推进职业病防治人才梯队建设,开展规范化系统化培训,补齐职业病防治技术人才短板。在陕西省职业健康专家库基础上,充分发挥专家在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卫生培训等方面的作用,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支撑。

专栏2 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建设目标加快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并向乡镇延伸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建设内容

1.支持陕西省化学中毒救治基地(西安市中心医院)与国家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核工业四一七医院)建设,提升职业病诊疗水平。

2.推动建立西安市职业病防治院,提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验能力,推进市级职业病危害因素理化检验重点实验室和化学品毒理学评价重点实验室建设。

3.加强市、县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机构监测与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加强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

4.实现市级职业病防治全覆盖,持续提升防治能力。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地市级、县区级职业病防治机构的预防控制、诊断治疗和康复能力。鼓励市、县级成立职业病防治机构,综合医院设立职业病科室。

预期产出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网络基本建成,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达到《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卫职业发〔2021〕22号)要求。

(六)以科技创新引领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推动将职业健康关键技术、重大项目纳入全市科技计划。围绕职业性尘肺病、职业性肿瘤、化学中毒、噪声聋、放射性疾病等重点职业病和肌肉骨骼疾患、工作压力等突出职业健康损害的防治问题,开展职业病防治前沿基础性研究和早期筛查、干预及诊疗康复关键技术的前瞻性研究。充分发挥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用,继续加强与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合作,探索院(校)企合作,联合开展职业健康领域重大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示范应用,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专栏3  职业健康科技创新重点任务

目标:开展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的理论研究、职业病危害治理技术的研究以及职业病治疗康复和诊断鉴定技术的研究,提升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防控水平。

内容

1.以严重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肿瘤、放射性疾病及职业性肌肉骨骼疾患和工作压力等为重点,开展职业健康损害发生机制研究。

2.开展重点职业病诊疗、康复技术研究,整合现有资源,形成集医疗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等功能于一体的职业健康监护与诊疗救治体系。

3.开展职业病患者疾病评估、分级诊治、康复评估等标准化研究。

预期产出推广应用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及防护技术装备、职业病诊疗康复技术装备和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

(七)扎实推进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应用

将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纳入各级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内容,融入卫生健康相关业务信息平台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协调建设。依托省级职业健康信息化平台,加强现有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整合利用,加强职业健康核心业务系统横向联通,实现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报告、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等信息互联互通,加强与市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信息互通共享。强化职业健康数据统计分析、监测预警,保障数据安全、规范、可靠。推动用人单位提升职业健康信息化水平,督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与职业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

专栏4  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建设目标依托省级职业健康信息平台,建成覆盖市、县的职业健康管理“一张网”,实现职业健康信息的上下联动、横向联通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预警、智能决策的支持能力。

建设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坚持业务引导、功能完备,坚持汇聚信息、共建共享,坚持安全规范、兼容拓展。

建设内容:

1.依托国家、省级信息化平台,加强现有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整合利用,建立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督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以及各类服务机构相联通的职业健康管理系统。

2.配合建成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管理、职业病危害风险预警与决策支持、职业健康监护与诊断管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职业健康科普宣教培训和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等关键业务系统,实现各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

预期产出:配合构建省级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及相关业务系统,配合构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开发区)要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提高站位,统筹规划,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民生工程,制定区域内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将职业健康有关指标纳入安全生产委员会对下级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区域内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职业病防治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二)加强协同推进。推动将职业健康纳入深化医疗卫生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大卫生”“大健康”框架下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和实施。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落实宣传、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国资、市场监管、医保、工会等部门、单位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区县(开发区)要强化职业健康经费保障,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职业病防治领域。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各项任务按计划顺利完成。

(四)加强监督评估。各区县(开发区)要结合本规划,研究制订本区域职业病防治规划,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督导评估,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