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植物提取物中苯并(a)芘的测定等3项食品安全标准意见的通知
开始日期:2022-03-02 截止日期:2022-03-31 状态: 已截止

(转自: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依据《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修订的《植物提取物中苯并(a)芘的测定 》《饮料中4-甲基咪唑和2-甲基咪唑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蜂蜜中16种激素残留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了初审,现向全省范围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3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并请发至指定邮箱。

电话:029-89620651  029—81298849       

邮箱:xa.zy@qq.com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兴路21号   

邮政编码:710077

附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饮料中4-甲基咪唑和2-甲基咪唑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pdf

蜂蜜中多激素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pdf

《植物提取物中苯并(a)芘的测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