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以来,卫生健康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推进我委系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思想牢固树立。委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中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组织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聚焦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一是保证医疗卫生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推行“一把手跟执法”活动。对全市卫生健康行政审批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要素进行线上比对核查,实现事项申请材料共性办理要素标准统一。清理复核卫生健康审批事项中涉及的证明材料,形成了我委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清单。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使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平台”,全面开展了抽查工作。截止目前,市本级已组织实施随机抽查16批次。综合运用行业信用评价、公共信用评价和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重点监管。

(三)行政执法综合能力明显增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事前有公开、事中有公示、事后有公开。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重点区域设置监督举报电话等形式,对执法主体及委托执法单位信息,执法人员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类别,在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布权责清单,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咨询窗口、投诉举报等信息和服务指南及办事流程。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购置采集站、现场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等设备补充加强硬件设备。全面使用移动执法监督系统和执法记录仪,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卫生综合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定出台了《西安市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试行)》,明确审核的范围、内容和标准。

(四)普法教育宣传工作有效实施。起草下发《西安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观看警示教育片《金融反腐正风纪》,组织机关70名党员干部赴秦岭违建别墅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组织全委系统分别参加“陕西纪检监察”和“古都先锋(医心向党护航健康)”知识测试。邀请了省司法厅专家为委委托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培训辅导。通过互联网直播,组织观看西安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复议案件的庭审现场直播。制定实施了《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的通知》,指导抓好落实。全市各区县、开发区和委直属各单位共组织普法讲座36场,发放民法典、卫生防疫宣传,结合健康教育进社区活动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18场,受众人群6000余人。

(五)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及时论证上报《西安市托育机构管理条例》《西安市公共场所消毒管理规定》《西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规定》《西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等立改废建议。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我委涉法工作,对全委出台的重大政策、合同及相关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二、下一步工作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分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依法做好公共卫生、医疗领域各项监督工作。建立医疗机构信用记录,根据信用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依法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二)依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坚决防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做好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医疗广告审查等即办件许可,落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流程,优化放射诊疗许可、消毒产品生产单位许可、涉及饮用水安全卫生许可等现场踏勘核验环节。放开审批互联网诊疗,支持鼓励实体医疗机构建设互联网医院。持续推进“出生一件事”集成改革工作。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全面普法和守法作为本系统法治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贯彻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与深化医改、医疗卫生服务、行政执法检查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和义诊等活动,组织开展系统内和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