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委《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我委拟设置1所医疗机构,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西安禾悦医疗美容门诊部
1.类 别: 医疗美容门诊部
2.选 址: 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44号
3.设置单位:西安禾悦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4.拟任法定代表人:韩冰
5.所有制形式:私人
6.经营性质:营利性
7.床位(牙椅):3张(2)
8.服务对象:社会
9.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医学检验科、麻醉科。
10. 投资总额(人民币):300万元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可在公示期限内将书面意见递交到西安市政务中心市卫生健康委服务窗口,利害关系人递交的书面意见应当写明具体理由,说明利害关系,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将依法对利害关系人提交的书面意见进行审查,并做出回复。
公示期:2021年9月16日- 9月23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西安市政务中心市卫生健康委服务窗口
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95号
电话: 029-86785021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