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办公室、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月28日起,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我市新冠疫情疫情防控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当前已初步呈现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为依法、有序、科学地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15个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市卫健委组织制定了24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已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审定。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稳步精准地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一、夯实防控责任

随着返岗复工人群流入,疫情反弹压力逐步增大。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加强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依法依规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由全面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各级疾控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疫情防控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二、落实“四早”措施

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同时要做好新冠肺炎病例、聚集性疫情、社区疫情的检测和报告,鼓励单位和个人、报告相关病例和疫情,要强化实验室检测和诊断,切实提升检测质量和诊断时效。

三、加强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管理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加强对重点地区来、返西安人员、企事业单位返岗人员等重点人群,客运站、商场、超市、工业企业、公共场所、托幼机构及学校、监管场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进行管控,通过西安市“一码通”扫码实行人员分类管理,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四、严格落实出院病例的健康管理措施

目前我市已出现治愈患者出院后核酸复检阳性的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出院后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的监测管理由社区负责,并依据诊疗方案(第七版)要求,严格落实“继续进行14天的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待隔离解除后须指派专人送至原收治医院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解除观察,检测结果为阳性按规定上报并采取隔离治疗等措施。

附件:1.西安市人员健康管理技术指南

2.西安市新冠肺炎“四早”技术指南

3.西安市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4.西安市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5.西安市普通家庭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6.西安市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7.西安市商场和超市等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8.西安市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9.西安市宾馆和酒店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10.西安市美容美发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11.西安市农贸市场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12.西安市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13.西安市住宅小区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14.西安市社区(乡镇、村)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15.西安市养老机构(老年福利院)老年人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16.西安市儿童福利院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17.西安市托幼机构(含学前儿童看护点)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18.西安市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19.西安市高等院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20.西安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21.西安市公共交通工具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22.西安市出租车、网约车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23.西安市轨道交通运输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

24.西安市民航及机场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南(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