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整治医疗卫生领域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公示(第六期)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全市医疗卫生领域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行动工作以来,全系统持续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强化社会监督,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3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

西安华艺医疗美容医院

使用不具备主诊医师条件的人员从事医疗美容项目案

2021年03月18日,西安市卫生监督所接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办的12345市民热线投诉办理单,派出监督员对西安华艺医疗美容医院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发现:投诉人金某的美容外科病历(病历号为0029362),《手术记录》中手术者独立签字为尚某某,其《执业医师证书》签发日期为2019年9月24日,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不具备具有六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不具备主诊医师条件。

针对检查情况,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责令立即整改,依法给予该美容医院: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卫生行政处罚。

案例二

西安市高陵区刘某某诊所超范围执业案

2021年5月12日,西安市高陵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西安市刘某某诊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经核准擅自开展儿科诊疗科目,为患儿开具处方(18张)累计收入434.9元。经调查取证并核实,该诊所存在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儿科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

针对调查结果,西安市高陵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对该诊所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2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医师卢某某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2021年6月8日,西安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西安丽星美嘉儿医疗美容门诊部医师卢某某于2021年5月23日为美容者李某某实施了“腰腹脂肪环吸术,自体脂肪填充面部术”,该美容者“门诊病历首页”中既往史、专科检查、诊断、处理意见及医生签字栏均未填写;病历中无手术记录。

经调查取证并核实,医师卢某某存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违规行为,针对调查结果,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予以医师卢某某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