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安市游泳场所水质卫生第一批监督抽检结果公示

为保障游泳场所水质卫生安全,提升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水平,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自6月份开始对全市游泳场所开展了专项卫生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225家游泳场所的现场监督和水质抽检工作。

在专项卫生整治行动中,卫生监督员在开展现场监督和指导纠正违规行为的同时,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游泳场所水质进行了现场采样和检测。从检测结果看,在监督抽检的225家游泳场所中,水质抽检结果合格的单位有174家;存在不合格指标的单位有51家。对于本次抽检不合格的单位,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督促其进行整改。现将检测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下一步,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市民在游泳时如发现游泳场所存在卫生不达标的问题,可拨打029-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去游泳时可以通过“三看一闻”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游泳场所。

一看:该游泳场所是否设置公示栏,公示栏上应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检测报告等相关信息。

二看:游泳场所的池水余氯、pH值等项目自检结果是否合格,游泳场所按每一场次或上午、下午、晚上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三看:游泳池水质,游泳池水应当清澈透明见底,如果水质出现发白、浑浊、看不清池底的情况,游泳池水卫生可能不合格。

一闻:在游泳场馆内能闻到轻微的氯气味表示水质达标,闻不到或气味过重均不正常。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2日

游泳池水质指标的意义

余氯:我国《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规定池水余氯卫生标准为0.3—1.0mg/L。余氯的规定是为了保证游泳池水具有持续性的消毒能力,是为了抑制水中残存的细菌再次繁殖,防止交叉感染和应付游泳负荷突然增加对池水带来的不利影响。余氯浓度低于标准,将不能及时有效地杀灭水中的病菌,可能会对游泳者的健康产生影响。余氯浓度过高,则会对人体皮肤、粘膜产生刺激作用。

尿素:尿素含量是我国游泳池一个补充新水的卫生标准。池水中的尿素主要来源于人体的汗液、分泌物和排泄物,基本对人体无害。池水尿素含量超过卫生标准表明游泳池水每日补新水的量不足,需加大每日补新水量。

菌落总数:菌落总数是衡量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运行质量的一个指标,是了解池水消毒是否彻底的一种有效方法,也是灭菌效率的一个重要指标。人工游泳池水质菌落总数的卫生标准值是≤200个/(CFU/mL)。泳池水如果消毒不到位会导致细菌过多,容易引起一些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一项指示性指标,间接反映水质污染程度,国家标准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一般比其他肠道病原菌等对氯的抵抗力略强,所以认为大肠菌群杀灭的时候,其他病原菌也已杀灭。大肠菌群超标时,大肠杆菌进入人体后易引发肠道疾病,引起腹泻等。

pH值:pH值是反映水的酸碱度的一个指标,过酸和过碱环境容易对游泳者眼睛和皮肤造成刺激。国家规定的游泳池水pH标准是7.0-7.8之间。

附件:2023年西安市游泳场所水质卫生第一批监督抽检结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