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社部门(职改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级有关单位(职改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直属单位,市人才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西安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5〕338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医学基础研究领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5〕335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西安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医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5〕370号)、《关于2025年西安市卫生系列未开考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5〕36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报送相关评审资料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一)人员范围
在西安市2025年度卫生系列及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医学基础研究领域)评审会申报相关专业职称评审,并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二)专业范围
1.卫生系列省级正、副高,基层副高级职称。
2.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医学基础研究领域)省级正高、副高、中级、初级职称。
3.卫生系列未开考专业中级、初级职称。
二、资料报送内容
(一)表单资料
1.陕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简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各1份。
2.个人申报一览表(系统内个人打印材料)纸质盖章版1份。
(二)临床病案、护理案例、专题(专项)报告
1.临床医学专业: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临床病案原件6份。
2.护理案例:提供代表本人任现职期间业务水平的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完整护理案例原件6份。
3.专题(专项)报告:预防医学专业、药学专业、技术专业,提供代表本人任现职期间业务水平的专题(专项)报告原件3份。
(三)代表作
1.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提交奖项证书复印件1份。
2.省(部)级科研课题:提交全套课题材料复印件1套。
(1)国科金:申请书、计划书、结题报告、项目通知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盖章的结题通知书。
(2)省级课题:申请书、合同+预算、验收报告、省级及以上科技部门盖章的验收结论。
(3)申报医学基础研究领域职称人员,使用省(部)级在研的科研课题作为申报条件的,提交经申请书、合同+预算两项材料。合同书须有各级部门盖章。
3.各类期刊:提交复印件1套,复印内容包含期刊封面、目录页、本人文章全文
4.SCI文章:复印件1套,复印内容包含检索报告、论文正文、中文译文。
5.发明专利:复印件1套,复印内容包含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
6.临床病案成果:复印件1套,复印内容包含收录证书、病例报告。
7.著作:提供著作原书。合著作者还需提供参编证明复印件。
以上临床病案、护理案例、专题(专项)报告、代表作等资料所提供内容要与申报系统内上传保持一致。
三、报送安排
报送时间:2025年11月7日—8日
报送地点:西北饭店(长安区西长安街52号)
四、其他要求
(一)报送的纸质材料统一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一人一袋。档案袋正面粘贴参评人员信息表(见附件),背面粘贴公开监督卡。监督卡及信息表须有单位盖章。现场提交材料时,材料顺序和申报简表顺序一致。
(二)请各区县(单位)严格按时按要求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评审材料严格按照网审审核结果报送。申报医学基础研究领域和卫生系列未开考专业初级职称人员的纸质材料按规定时间一并报送。
(四)如上级管理机构对材料提出质疑,各申报单位须按评审文件要求,配合复检、核查的相关工作。
(五)各申报单位做好相关人员通知工作,自报送纸质材料起保持预留电话畅通,不远离本市,确保接到答辩通知,能够按时参评。如不能按时参加答辩,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3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