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630号提案的复函
刘霄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立健全法治工作部门的建议》(第630号)收悉,感谢对我市卫生健康法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加强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是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础,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保障。我委历来高度重视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作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规范内部管理的重要抓手,持续完善法治工作体系,分层分类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法治教育。近年来,我市各医疗机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依法运行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全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不断提高。
二、针对所提建议的答复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治理能力,我委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快法治工作部门建设
要求各医疗机构明确负责法治工作的部门,并根据单位规模和工作量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同时,进一步厘清法治工作机构与党政、医务、纪检监察等部门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切实构建起法治工作机构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补救的工作模式。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明确要求各医疗机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各医疗机构一是要建立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法治建设制度,每年至少研究1次法治建设全面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要建立党政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制度,全年集体学习宪法法律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不少于2次。三是要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并将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四是要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或重大问题,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对涉法事项先咨询法律顾问或法治工作部门的意见。五是要健全合法性审核制度。在制定重大决策或签订合同之前,进行合法性审核。六是要健全自查评析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管理运行各领域、各环节进行自查,梳理涉及违法违规的风险点,及时督促整改。
(三)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要求医疗机构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选择适宜的法律顾问的组织形式、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的作用,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四)提高全员法治意识
坚持把普法作为全行业法治建设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要求各医疗机构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新入职人员培训、在职人员日常教育以及医师、护士、医技等重点人员继续教育之中,同时,发挥医疗机构的“窗口”作用,向服务对象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卫生健康知识、医务人员先进事迹等内容,让全社会了解、理解、尊重、支持医疗卫生行业,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医疗机构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全面提升医疗机构的法治化水平,为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3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