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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发放普惠托育服务消费券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1-09 17:30

一、政策依据

2024年,我市成功申请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同年,印发《西安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市政办函〔2024〕69号)。根据《西安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第10个子项目“发放普惠托育服务消费券,面向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发放普惠托育服务消费券,提高家长对托育服务的参与度”要求,我市计划发放普惠托育服务消费券,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

(一)活动时间。2025年11月10日-2026年6月30日,每月10日上午10:00开通发放渠道,每月发放1800张,连续发放8个月,先申先领,发完为止。

(二)适用对象

1.申领对象。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且婴幼儿已入托或计划入托于我市备案通过并正常运行的普惠托育机构。

2.使用机构。备案通过且正常运行的普惠托育机构(名单见《实施方案》附件3,后续将动态调整名单)。

(三)补贴方式及标准

托育消费券采用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每月发放消费券面额及数量如下:12个月龄及以下婴幼儿,申领面额1000元消费券,每月发放200张;13-24个月龄婴幼儿,申领面额500元消费券,每月发放800张;25个月龄及以上且未满幼儿园入园年龄婴幼儿,申领面额500元消费券,每月发放800张。

(四)申领和使用

1.申领与查询。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家庭,可关注“西安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消费券”进入申领页面。也可微信扫描左下方二维码,进入右下方“托育消费券”申领页面。点击“西安市托育消费券”,填写婴幼儿及家长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相关资料。经后台审核信息符合申领条件后即可申领。

申领成功后,平台将通过微信消息通知家长。家长也可返回对应微信公众号申领平台查询所申领的托育消费券信息。

2.使用。托育消费券适用于新生报名及老生续费,每名婴幼儿(以身份证号为准)每月仅限申领并使用1张。核销时,家长需提供婴幼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婴幼儿内页)的复印件。

3.退费。若出现退费情况,按家长实际支付金额核算退款,托育消费券抵扣部分不予退还,托育机构亦不得申请此部分消费券的资金兑付。

4.核销。家长报名缴费时,向托育机构现场出示“托育消费券”电子券二维码。托育机构扫码成功后,消费券金额按实际核减。

5.服务协议。家长报名后,托育机构应及时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并提供收费票据。如产生任何疑虑,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五)托育机构消费券兑付。托育机构需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将相关轮次托育消费券的兑付申请材料上传至西安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消费券”小程序后台,进行线上审核,通过后将纸质资料装订成册,并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18:00前报送至西安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协会综合办公室(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汉城南路153号综合后勤楼南楼5F)。

(六)工作要求。包括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活动管理、加强活动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