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西安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贯彻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

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卫生健康局、审批局,高新区、经开区、国际港务区、灞生态管委会相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依照《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西安市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西市监函〔2020〕5号)要求,现就我市卫生健康领域贯彻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改革工作范围

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高新区、经开区、国际港务区、灞生态区4个区域。

二、改革工作任务及分工

按照中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要求,将其中涉及我市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的14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以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具体改革工作任务详见附件1)。按审批权限和职责, 市、区(县)及开发区审批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分级负责落实各项改革工作任务。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保障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既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市委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卫生健康局、审批局及高新区、经开区、国际港务区、浐灞生态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落实,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履职尽责,协同推进。有关区县卫生健康局、审批局及高新区、经开区、国际港务区、浐灞生态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在改革工作中要履职担当,加强协作,做好审批和监管、行政辖区和自由贸易实验区相关工作的衔接,避免出现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三)切实提高审批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落实责任分工表》内容,逐项研究,制定配套落实举措。在准入方面,要按照持续提升审批效能的要求,缩减办理时限、简化材料、优化流程,加快全程网办,并及时在线上平台公布改革事项的办事指南、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相关内容;在监管方面,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加强信用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并计入企业信用记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四)加强信息归集,实现信息集中共享。各单位要加强信息互通互享,及时将企业的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归集至陕西省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在许可证办理过程中,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要求企业提供。

(五)积极沟通协调,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每个单位要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的对接协调,并于每月23日前将《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进展情

况月度表》(见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3524447938@qq.com,对开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社会反响、重点难点问题和工作建议可随时报送。请于7月23日将本单位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办公电话和手机)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刘美美

联系电话:86787676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责任分工表

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月度表